白顶山村土地项目用地迁坟公告(二次)
白顶山村土地项目用地迁坟公告(二次)
因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需征用四至为东至东山,西至白顶山村村庄东部土地及市警犬基地,南至矿山集北山村土地及淮北市第二看守所,北至白顶山村土地的项目用地(以用地红线为准)。凡坐落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进行迁移,请居民相互转告。
一、请坟主亲属持有效身份证件速到白顶山村村委会办理有关迁坟登记、补偿等手续。
二、迁坟补偿标准:根据坟墓坐落位置,石台镇人民政府、矿山集街道办事处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18〕5号)文件标准,给予迁坟补偿。
三、所有坟墓必须安葬在合法公墓,不得乱埋乱葬。
四、项目区内所有坟墓必须在2020年4月5日前迁坟完毕,逾期未迁移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石台镇白顶山村联系人:田孝锋,联系电话:189*****317;
高西良,联系电话:130*****527。
特此公告。
石台镇白顶山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