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中心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供电服务中心印刷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印刷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对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提供印刷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期:1年 1.5付款方式:按季度进行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年度预算34,600.00元(含税价格) 四、折扣报价:基础数值设为10,减价幅度为0.05。意向供应商报出采购人给出的控制单价的整体折扣(如减价0.05,所报折扣即为9.95,此折扣为控制单价数值的整体折扣)。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印刷服务,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的印刷(提供原件)。 5.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4意向供应商须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地、7名及以上(含7名)员工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房产证或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内部管理制度原件)。 5.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拥有先进的印刷设备、胶印设备,具有进口四色胶印机、双色机、双面胶印机、三面切书机、数显程控刀、折页机、直线胶订机、超码联动机、晒版机、烤版机等(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6意向供应商需提供4个以上黑龙江省内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需求相同的成功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原件备查,合同金额2万元以上)。 5.7意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发行期刊印刷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原件备查)。 5.8意向供应商须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5.9意向供应商需做如下承诺:承诺文字校对、排版、打印、装订等流程出错率低于0.1%;承诺印刷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承诺依采购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且印刷品的装订、包装均能符合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10意向供应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2020年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6.2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7.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7.3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7:00前。 7.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八、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8.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8.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1项至第5.9项要求材料的原件。 8.3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无效,且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减价 9.2减价幅度:0.05 9.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2020年6月22日10: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21号 联 系 人:施光跃 电 话:181*****73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杜女士、乔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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