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公河干流调蓄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颜公河干流调蓄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宁海县颜公河干流调蓄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50042
1.招标条件
宁海县颜公河干流调蓄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2] 2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宁海县自筹和上级财政补助,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海县城北颜公河流域
2.2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总投资约4.7亿元。
2.3建安工程费用: 约1.5亿元
2.4招标范围:堤坝(含一处跌水及三处亲水平台)、三座岛屿、土石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保修期满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30个月)。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004年1月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合同内土石方工程量在100万立方米及以上,下同】。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同时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04年1月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总监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无在建工程 。
(3)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09年1月以后)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投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期内无宁海县、宁波市、省级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公示期过的除外)。
(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包括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宁波市范围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以宁波市水利网(http://www.nbwater.gov.cn/)上公示认定为准)。
(6)其他要求:拟派监理人员均需具备监理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在2012年4月18日16:00之前,按招标文件附件《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5日至2011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缴纳和退还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4月25日13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地 址:宁海县兴工一路261号
邮 编:316000 邮 编:316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章女士 周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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