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医疗废物处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中国地区的唯一合法代理: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 6 月 2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077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部门/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联系人:杨晓宏,联系电话:****-*******)。

一、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医疗废物处置2*******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我院需对医疗固体废物进行处置,购买2年服务,预算为152万元。据了解“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南宁市唯一能核准处理医疗废物类的公司,针对该项目我院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了“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广西大学副教授王东波、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黎超屏、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退休专家高级工程师邓璞3位专家参加。经专家论证讨论后给出以下意见: “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南宁市唯一获得广西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核准可处理医疗废物类的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2〕1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对医疗废物处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南宁市仙湖大道开发大厦11楼182号-1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王东波副教授广西大学
黎超屏工程师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邓璞高级工程师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南宁市唯一获得广西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核准可处理医疗废物类的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邓雨霞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厢竹大道59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管部门电话:0771-*******

传真:077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 ********90/20206/30a58d6b-5a87-45bb-b9e7-3a6a3d0bbf4c">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关于采购医疗废物处置).doc0.1 KB
  • ********90/20206/1c385d14-4283-4c55-82ef-bda2c093be81">医疗废物处置专家论证意见表.pdf3.4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医疗废物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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