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镇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管材工程招标公告
溪尾镇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管材工程招标公告
福安市溪尾镇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1)招字第138-2号
福安市溪尾镇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工程由宁发改审批【2011】29号文批准建设。现委托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安市溪尾镇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工程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投资规模: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约 212 万元。
4、招标范围: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按业主指定分批到货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
8、质量要求:合格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自主生产能力提供所有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且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须为经年检合格有效的;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卫生检验报告;
(4)投标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证书或产品检验报告;
(6)投标人应为2011年福建乡镇供水企业协会会员。
(7)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名牌商标证书。
(8)投标人具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颁发的《2011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证书;
(9)投标人2009年1月至今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罚。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以记名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应持以下材料前来报名: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方式见招标文件。
五、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提供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
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邮编:355000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 153*****9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二楼
联系人: 林小姐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安市支行
开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注明用途:福安市溪尾镇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 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幢B207-215号房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1 | 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 | 用户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按业主指定分批到货 | 货物到达交货现场验收合格后,购货人向供货人支付合同价格(部分交货的按该部分合同价的60%)60%的货款;安装验收合格交付购货人使用后,支付合同价格(部分交货的按该部分合同价的20%)20%的货款,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保留合同价格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
注: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现场免费培训)、检验、税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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