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新民乡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太和区新民乡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太和区新民乡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区新民乡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优先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新民乡前山村、北壕村,路面全长约3.5公里

二标段:新民乡大围子村、团山子村、郭家村,路面全长约6公里

2.2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

2.3计划工期: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调整)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只含路面,不含基础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作;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①处罚情况:投标项目经理部近 3 年不曾因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②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中标后,现场项目管理部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建造师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③ 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15:00 时至2020年6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4.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区解放西路229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学苑路渤大小区2-72号

项目联系人:柴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lnrhyxgs@126.com

             2020615

?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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