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正常公告
东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正常公告
东乡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乡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县发改【2020】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扶贫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乡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东县发改【2020】215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_(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2.1.1建设地点:东乡族自治县达板镇_。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东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用地109.05亩地,建设内容有综合车间、仓储用房、办公业务用房,其中新建一栋四层办公楼,面积60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高度16.95米,建筑横跨度7.60/7.80米;新建1#、2#、5#、6#两层厂房,面积14000平方米;1#厂房建筑高度11.7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2#厂房建筑高度11.7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3#厂房建筑高度16.5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4#厂房建筑高度21.9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5#厂房建筑高度11.7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6#厂房建筑高度11.7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7#厂房建筑高度16.5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8#厂房建筑高度21.90米,建筑横跨度7.50/7.8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9#厂房建筑高度21.90米,建筑横跨度7.30/7.50米,建筑纵跨度8.20*3米;新建3#、7#三层厂房,面积10500平方米;新建4#、8#四层厂房,面积14000平方米;新建9#四层厂房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050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供配电、给排水、采暖、道路、绿化等。(具体建设内容及标准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日历天)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6291.12万元_。
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0年7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0年7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年7月9日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内容、竣工图编制等(交钥匙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5年-2020年)至少承揽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5年-2020年)至少承揽过1项一亿元以上总承包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20时00分至2020年6月15日2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在应用系统中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夏州”选择用“账号登录”或者“数字证书登录” 后点击最左侧的“我要投标”,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日15时30分,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 2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甘肃
经济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阳
电 话:152*****8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娟娟
电 话:180*****316
2020年 6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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