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朝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投资人招标公告
乔家、朝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投资人招标公告
岳池县乔家、朝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岳池县乔家、朝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201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政府投资,先由项目投资人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2012】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 PF********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岳池县乔家镇、朝阳乡。
2.2 建设规模:A标段:乔家镇廖坝、南山、秀才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所围面积790公顷(11850亩),拆旧地块(图斑)169块,拆旧地块面积44.68公顷(670.2亩),涉及746户2794人,农村聚集建新区13处,城市建新区1处,立项周转指标44.68公顷(670.2亩),项目拆旧区县财政评审控制价 995.2148万元;聚集建新区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估算价1000 万元,结算价由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设计和预算,经岳池县财政局评审价作控制价,以实际工程计量并经岳池县审计局核审结论数为准;兑付农民拆旧房屋补偿费估算价5222 万元,结算价按照岳池县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以乔家镇、朝阳乡核实统计数量,据实兑付总费用;聚集建新区测量、基础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配套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房屋设计与预算、拆旧区复垦测量、施工设计与预算、项目竣工测量与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估算价220万元,结算价以相关部门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B标段:乔家镇董家、杨坝、高梯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所围面积680.2公顷(10243.5亩),拆旧地块(图斑)132块,拆旧地块面积47.5533公顷(713.3亩),涉及712户2909人,农村聚集建新区11处,城市建新区3处,立项周转指标47.5533公顷(713.3亩),项目拆旧区县财政评审控制价1067.9327 万元;聚集建新区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估算价 1000 万元,结算价由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设计和预算,经岳池县财政局评审价作控制价,以实际工程计量并经岳池县审计局核审结论数为准;兑付农民拆旧房屋补偿费估算价4984万元,结算价按照岳池县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以乔家镇、朝阳乡核实统计数量,据实兑付总费用;聚集建新区测量、基础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配套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房屋设计与预算、拆旧区复垦测量、施工设计与预算、项目竣工测量与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估算价220 万元,结算价以相关部门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C标段:朝阳乡秦家店、牛王庙、天王庙、大屋、武云寺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所围面积720.1267公顷(10801.9亩),拆旧地块(图斑)178块,拆旧地块面积48.8820公顷(734.73亩),涉及887户3189人,农村聚集建新区21处,城市建新区1处,立项周转指标48.8820公顷(734.73亩),财政评审控制价 1006.5117 万元,项目拆旧区县财政评审控制价1006.5117 万元;聚集建新区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估算价 1000 万元,结算价由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设计和预算,经岳池县财政局评审价作控制价,以实际工程计量并经岳池县审计局核审结论数为准;兑付农民拆旧房屋补偿费估算价6209万元,结算价按照岳池县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以乔家镇、朝阳乡核实统计数量,据实兑付总费用;聚集建新区测量、基础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配套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房屋设计与预算、拆旧区复垦测量、施工设计与预算、项目竣工测量与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估算价220万元,结算价以相关部门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D标段:朝阳乡肖家店、长深、高井圈、高店子、观音庵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区所围面积589.18公顷(8837.7亩),拆旧地块(图斑)147块,拆旧地块面积44.0807公顷(661.21亩),涉及835户3295人,农村聚集建新区22处,城市建新区1处,立项周转指标44.0807公顷(661.21亩),项目拆旧区县财政评审控制价1152.7894 万元;聚集建新区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估算价 1000 万元,结算价由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设计和预算,经岳池县财政局评审价作控制价,以实际工程计量并经岳池县审计局核审结论数为准;兑付农民拆旧房屋补偿费估算价5845万元,结算价按照岳池县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以乔家镇、朝阳乡核实统计数量,据实兑付总费用;聚集建新区测量、基础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配套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房屋设计与预算、拆旧区复垦测量、施工设计与预算、项目竣工测量与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估算价220万元,结算价以相关部门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2.3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投融资、建设和移交。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投资建设聚集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
(2)、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投资对拆旧区复垦;
(3)、投资兑付农民拆旧房屋补偿费;
(4)、投资兑付聚集建新区测量、基础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配套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房屋设计与预算,拆旧区复垦测量、施工设计与预算,项目竣工测量与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所需费用。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
2.6 工程要求:符合单项工程设计标准与相关部门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并通过省、市、县验收。
2.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先由项目投资人投融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资人应具备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
3.3本项目(即4个项目,下同)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内须缴纳每个标段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分二次付清拆旧房屋补偿等总投资费用,即项目拆旧区房屋拆除验收后交付总费用的一半,聚集新区房屋建成后交付总费用的另一半,房屋拆迁补偿费转入乡镇政府设立的统一帐号进行代管,作为拆迁户新建房屋资金,其余费用转入县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3.4近三年(2009年-2011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投资与偿还
4.1 项目投资款的确认:(1)兑付农民拆旧房屋补偿费。按照县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以乡镇核实统计数量,据实兑付总费用。
(2)拆旧区复垦投资的确认。施工方在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以县审计核审结论数为准。
(3)聚集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投资的确认。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设计和预算,报县财政评审后由施工方组织施工,以实际工程量并经审计局核审结论数为准。
(4)投资兑付聚集建新区测量、基础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配套设施布局设计与预算,房屋设计与预算,拆旧区复垦测量、施工设计与预算,项目竣工测量与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所需费用。
4.2项目投资收益:(1).投资人总投资收益的合理年利益控制在18%以下,投资回报率最低者为中标人,以中标人投资下浮年利益比例为准。
(2).投资拆旧农户补偿费和测量、规划、设计、竣工资料编制、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费用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工程款不计息。
4.3项目投资偿还:(1).项目工程经市级初验合格并全部移交后,县政府按实际总投资4:3:3的比例分三年偿还。第一次拨付在建设完工且经市级初验合格后15日内支付投资总额的40%;第二次拨付在工程经市级初验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5日内支付投资总额的30%;剩余30%在工程经市级初验合格并经县审计部门竣工结算审计后之日起满二年后15日内支付,投资回报额在当年支付投资额的同时按比例一并支付。
(2).鼓励投资人积极参与岳池县城区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的竞买,若投资人于2012年6月1日后在岳池县城区内,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投资人申请在投资人缴纳的土地价款额度范围内,待市级初验合格后支付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款,并分段计算回报率和投入成本。
(3).本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结算价款依据规划设计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标准、2009年《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按财政评审价执行。拆旧区复垦部分按照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4).整个项目由投资人全融资建设,中标人分二次付清拆旧房屋补偿等总投资费用,即项目拆旧区房屋拆除验收后交付总费用的一半,聚集新区房屋建成后交付总费用的另一半,房屋拆迁补偿费转入乡镇政府设立的统一账号进行代管,作为拆迁户新建房屋资金,其余费用转入县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6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4月12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4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池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池县九龙大街138号 地 址:成都市林萌街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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