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施工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2年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定点单位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定点单位采购

二、项目编号:GXYLG********-NDM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五、采购内容:

A分标: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为20~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定点施工单位10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B分标: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为20~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定点施工单位10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2年。

C分标: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为20~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5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2年。

D分标: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为20~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智能监控工程定点施工单位3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2年。

E分标: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为20~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工程定点施工单位1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2年。

F分标: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为20~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水利工程定点施工单位3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2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各分标投标人具备相应分标的资质:

A分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

B分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

C分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资质。

D分标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E分标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F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7. 各分标项目经理要求为:A分标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B分标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C分标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D分标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E分标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F分标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每个分标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一套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以上人员均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的不予签订合同协议书。

9.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11.近三年曾被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网公司、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暂停投标且在暂停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不需要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30 分)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话: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收件人:苏丽彬,联系电话:152*****297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十一、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韦成晓、黄丽杰;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3、监督部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十五、提示条款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单位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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