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生活城一二期室内外栏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万象生活城一二期室内外栏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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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万象生活城项目一二期

招标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 工程名称:万象生活城项目一二期室内外栏杆专业分包工程

2. 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街与衡井路交叉口西北角

3. 总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 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用1家合作单位。承包范围:甲方指定图纸及施工方案范围内的万象生活城项目一二期室内外栏杆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其它配合工作(具体范围详见甲方下发的施工方案及图纸)。

2. 本次招标范围为:甲方指定图纸分包工程及施工方案范围内的一二期室内外栏杆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其它配合工作(具体范围详见甲方下发的施工方案及图纸)。

3. 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清单)

施工做法:(详见图纸)

4. 垂直运输:无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和工具、包维修。

6. 工期:

计划开工 2020年 06 月10日;计划竣工 2020年 06月 2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发出的入场通知时间为准。

7.工程质量:合格

8.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石家庄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不发生一般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设备、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严重污染环境、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不发生影响队伍稳定的重大问题;不发生其他对公司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件(“以上”包括本级)

7. 报价依据:

1) 招标文件及现场现有条件;

2) 当地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价格;

3) 施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

4) 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及其他费用。

第三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款的支付

1.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见清单要求

单价变更: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协助招标单位办理签证。合同中有相同做法的直接套用合同价格;合同中有相似做法的,可参考合同价格;合同中无相同或相似价格的,由分包单位重新报价,招标人对其报价进行确认,确认原则为:原报价及明细中有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执行合同中价格,没有的执行当期市场价格。所有的取费费率、规费费率、税金等执行原合同中本项子目的税率、费率。

2. 工程款的支付:

a. 本分包工程不提供预付款;

b. 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成无机纤维喷涂棉保温工程及为完成该工程甲方指定的一切工程施工工程量,并经业主、总包方、监理共同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工程结算,待总包方收到业主工程款且分包方按照结算金额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每三个月总包方向分包方支付至结算款的75%,其中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待分包工程施工完毕且结算办理完毕后无息支付。

c. 合同范围内本工程施工完毕后,并经业主、总包方、监理验收合格且结算办理完毕,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0%;整体工程竣工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5%,结算款的5% 留作工程保修金。

d. 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若无保修扣款,则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工程保修期: 2 年。工程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交接证书之日为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

第四条 工程量

1. 本招标文件中提供暂定工程量,详见图纸工程量。

2. 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仅用于招标使用,中标单位须配合总包方与业主方(建设单位)进行最终结算对量工作,该对量结果亦作为总包方与中标单位最终结算依据。若中标单位工程完工后不配合总包方与业主方进行对量,则视为中标单位放弃此项权利,总包方将按自行核算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 投标书内容

1. 经济标:根据招标文件后的招标清单进行报价。

2. 资信标: 进驻石家庄(或河北省)施工许可手续、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技术标:根据现场情况及工期要求,投报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明细及保障方案,且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4. 其他:现场探勘记录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是之前未中标但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书面说明,详附件)

第六条 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书需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拷贝并密封在标书内,报价书必须为可编辑的excel版本,方案必须为可编辑的word版本)。

2.装订要求: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经济标、资信标、技术标请单独装订成册。(报价明细请用A3纸打印)

3.分包合同将以此招标文件为依据签订,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单位已把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无权调整条款,否则被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将与备选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请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0万元)汇至我方账户,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不接收个人名义汇款、现金、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若有需要请各单位自行到财务部钟子川(134*****728)处领取收据。退投标保证金时,我方将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

公司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366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兴融支行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需提供的资料:财务部开具的收据原件(也可为投标单位反开的收据原件)及账户信息(包括户名、银行账号、银行行号及开户行);

(2)退还条件:在合同签订后,所有投标单位均可到招标单位办理全额退款不计利息;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上缴投标保证金,以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予以废标。

7.水电费用:总包方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中标单位承担自身办公区及工人生活水电费,由总包单位按实际消耗量凭当地水电费市场价在分包工程阶段结算中予以扣除。

8.办公、住宿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中标单位需租用总包方临建房屋作为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时总包按2000元/月/间收取费用(每间宿舍最多住8人),相应费用在分包工程阶段结算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无效标书的情况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

2.投标书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密封;

3.确认函内容修改或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投标内容、资料不全;

5.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附件;

6.投标书逾期送达。

第八条 答疑

********41@qq.com%E9%82%AE%E7%AE%B1%E4%B8%AD%EF%BC%8C%E9%99%A4%E6%AD%A4%E6%96%B9%E5%BC%8F%E5%A4%96%EF%BC%8C%E6%8B%9B%E6%A0%87%E6%96%B9%E4%B8%8D%E6%8E%A5%E5%8F%97%E5%85%B6%E4%BB%96%E4%BB%BB%E4%BD%95%E5%BD%A2%E5%BC%8F%E7%9A%84%E7%AD%94%E7%96%91%E3%80%82%E6%8B%9B%E6%A0%87%E6%96%B9%E5%B0%86%E4%BA%8E2020%E5%B9%B46%E6%9C%8817%E6%97%A5%E4%BB%A5%E9%82%AE%E4%BB%B6%E7%9A%84%E5%BD%A2%E5%BC%8F%E8%BF%9B%E8%A1%8C%E5%9B%9E%E5%A4%8D%E3%80%82">请于2020年06月16日12:00前将答疑文件通过邮件发送至********1@qq.com邮箱中,除此方式外,招标方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答疑。招标方将于2020年6月17日以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

第九条 踏勘

请于2020年06月16日-2020年06月17日至万象生活城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喻大喜(135*****207),请务必做好现场探勘记录

第十条 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2020年 06月 18日

2.发标方式:通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河北经理部专业分包招标专用QQ********6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3.送标时间:2020年 06月 19 日上午10:00前

(送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2020年 06月 20日下午15:00

5.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万象生活城项目部会议室。

6.中标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评标办法

1. 本次评标按公平竞争、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考评;

2. 本次招标首轮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原则;

3. 若技术标不能满足要求,则无权进入经济标评标阶段。

4. 招标单位对本次招标保留清标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其他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专业分包招标专用QQ********6,请投标单位自行加此QQ,并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0&lang=zh_CN">中建三局北京专业分包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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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单位扫码关注,中建三局北京公司专业分包招标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由各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下留言(***公司参加***工程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留言确定投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王才厚 联系电话:153*****281

现场联系人:喻大喜 联系电话:135*****207


投标书按此目录顺序装订

一、资信标:

进驻石家庄(或河北省)施工许可手续、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技术标:

1施工工艺、投标单位的最大施工能力、人员保障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质量保证措施

4工期保证

三、经济标:

1投标报价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此项)

3确认函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5现场踏勘记录表

装订成册要求:

经济标、资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附件一 确认函

招标文件附件二 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招标文件附件三 现场踏勘记录表

招标文件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附件五 详见电子版excel清单

招标文件附件六 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附件七 图纸

附件一:确 认 函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要求中标单位(分包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我方将不要求调整分包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若我单位中标,我方将不要求调整单价,且不会以损耗不充分为由向贵方作出此类调价要求。

4.若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满足贵单位本工程工期要求,若无法满足节点工期要求则视为我方单方面工期延误违约,赔偿总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我方的承诺书(若有),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7.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8.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确认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分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9.我方承诺,于收到审核工作量的相关通知起,在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与贵单位核定包干工程量;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此项权利,且同意按贵司依据图纸已计算的工程量作为包干工程量。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附件二:

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我司于**年**月**日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万元,我司未中标且一直未办理该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现申请将我司缴纳的***工程投标保证金***万元作为***工程投标保证金使用。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附件三

序号

踏勘单位

踏勘时间

(具体到点)

分包踏勘人员

项目踏勘人员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职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记录表

经现场踏勘,我司已对现场充分了解,并将在本次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以我 (单位名称)名义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负责参加 万象生活城项目的无机纤维喷涂棉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及过程经营活动。

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和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全权代表我公司行使职权,其在上述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名留样: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委托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必须填写)

银行账号: (必须填写)

开户行号: (必须填写)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证明

兹证明以下同志系 公司职工。该公司已在**(省/直辖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以下同志办理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

序号

姓名

社保账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社保证明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及如下页“**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若能提供社保局盖章原件,则不需要提供如下页“**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图片1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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