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桩基一标(主厂房桩基及环形道路)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桩基一标(主厂房桩基及环形道路)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纪要(二)
工程名称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 6代柔性 AMOLED 生
产线项目桩基一标(主厂房桩基及环形道路)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提问:Y轴交 27、28、34、35、36轴还有原来的 UHC 桩型
回答: 以上区域无 UHC 管桩,按 PHC管桩考虑。
2、提问:图上 KCME等区域粉丝小方块是不是改为无桩基础了,原图上是有直径 0.8m 灌注桩的
回答: 新版图纸详见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纪要(一)。
3、提问:管道高程表上的管道长度与管道综合图实测实量部分数据无法对应,请明确。
回答: 管道长度以平面图纸实际长度为准。
4、提问:请明确基坑支护图纸中坑底标高 10.8m 区域及标高 15.00m 台面区域的承台顶标高或桩顶标高。
该位置承台顶标高及桩顶标高于桩基布置图中未特殊标注,是否均按照承台顶标高为±0.00考虑
回答:
此区域承台顶标高见截图;
此区域(W~Y,网格填充)承台顶标高见截图。
5、提问:请明确雨水收集口管道标高及管道长度。
回答:雨水口连接管管道标高根据雨水口深度决定,参见图集 GB16S518 《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长
度以图纸平面图位置为准。
6、提问:经现场踏勘,现场周边规划路内垵大道、溪东路、张厝路、内田溪路均未施工完成。招标文件
第 8页 2.3.6 条招标范围中包含施工场地雨水有组织排放系统(市政正式雨水总排口完成前临时接驳至指定位
置),该条内容中的指定位置是否指场地西侧的内田溪
回答: 暂定为场地西侧市政路内田溪路临水雨水主管,以进场时实际情况为准。
7、提问:招标文件第 9 页 2.5 条工期要求中的节点工期:地基强夯 2020 年 7 月 1 日完成。该工期节点
要求是否指 2020 年 7月 1日强夯施工完成,不包含静荷载检测、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等检测完成。
回答: 检测完成及场地移交工期节点为 8月 30日。
8、提问:招标文件第 9页 2.5 条工期要求中的节点工期:静压桩 2020 年 8月 20 日施工完成。该工期节
点要求是否指 2020年 8月 20日静压桩施工完成,不包含静载试验检测
回答:检测完成及场地移交工期节点为 8月 30日。
9、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办公区、生活区等临建是否允许中标人在现场选择不影响后续施工的场地(如
北侧预留场地、停车场区域等)作为临建场地。
回答:招标人正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租赁工人生活区,租金及建设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办公区待
中标人进场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整体规划另行协商。
10、提问:招标文件第 28页 10.6条指出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不得超过 100 页,排版页面采用 A3或者 A4
格式是否都可行
回答: 技术文件排版页面需使用 A4纸幅,图表、照片可采用 A3 纸幅。
11、提问:环形道路厂区总平面图中,道路填充斜线图案有疏和密两种,并且两种填充有重叠部分,密
斜线填充部分做法是否为道路构造图中“厂区道路(不含 1号路 3号路)横断面做法”与 1号路重叠部分以
何种做法为准
回答:密斜线填充部分仅为室外消防施救场地范围示意,其道路做法与其他道路没有区别。
12、提问:招标文件附件地勘报告文件夹内场地标高图中的标高数据是否为现场现状场地标高
回答: 地勘报告中标高数据仅为地勘作业时场地标高,现状标高待中标人进场后与业主、管理公司、
监理共同测设土方方格网确定。
13、提问:技术标要求不得超过 100 页,除按评分表编制技术标内容外,是否需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
评分表以外的内容(如工程概况、组织架构等)进行编制
回答: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得出现明显标记、名称及可以辨识的标记。
14、提问:招标文件第 8 页 2.3.4 条招标范围深基坑工程包含基坑降水排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
内降水井施工、坑顶及坑底排水沟、集水井施工)。支护图中未见降水井布置图和节点图纸,请补充。
回答:投标人报价以包定义文件、图纸、技术规格书为准,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
人自行考虑。
15、提问:现场踏勘 9#变压器已经安装完毕,主厂房西侧的 13#、14#、15#变压器未见安装,请明确何
时安装完毕。另 8#、11#变压器离主厂房施工区较远,是否为总包一生活区专用变压器
回答:招标人施工用电建设完成后提供 1#、3#、13#、14#、15#共 5台箱变供中标人接驳施工用电,
招标人施工用电建设完成之前及容量不足的部分,中标人必须提供适当的发电机组并负责维护运行,确保正常
施工进度,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提问:招标文件未明确基准时间的市场信息价,清单编制依据为 2020年 4月发布的材料信息综合价
格,请明确基准时间的市场信息价为几月份
回答: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2020 年 5 月份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格(其中钢筋的材料
市场信息综合价格,不分规格统一参照 2020 年 4 月 21日 HRB400E 综合价)
17、提问:清单中锚索工程量有误,请明确是否按实际施工计算工程量
回答:投标报价以本次发出招标清单为准。
18、提问:招标文件 P8页:“2.3.1 地基强夯工程:负责本包范围内地基强夯施工(详见强夯范围图)、
因降雨或其他原因导致含水率不满足强夯条件的土壤的置换、强夯地基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压实度、含水率、
承载力、压缩模量等检测)、夯坑土方回填及平整、场地二次场平工程、土方外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追加;” 不满足强夯条件的土壤置换因降雨等原因无法预估建议采用实际置换
工程量现场确认的方式另行计算
回答:以招标文件、包定义文件、图纸、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19、提问:评分细则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
实力竞争报价,但下浮不得超过下表 2 中可竞争费用的最低控制线标准,若下浮超过表 2 要求的,经评标委
员会确认后,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其中所指的可竞争费用以什么指导文件作为费用标准,请明确。
回答:以招标文件及澄清纪要要求为准。
20、提问:专用合同条款 3.7 项履约担保中要求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少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但是桩
基包按照里程碑节点于 2020年 8月 30日已经完工,按照工程惯例,是否应修改为履约担保中要求履约保函有
效期至少至 2020 年 8 月 30日,请明确。
回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1、提问:投标文件递交的电子标组价文件中招标清单下面的定额列项,是否必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控
制价定额列项执行,还是可以由投标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自行调整,请明确。
回答:以招标文件及厦门市地方性文件要求为准。
22、提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指出“旋挖灌注桩充盈系数结合现场实际自行考虑,一经中
标不予调整”是否指在旋挖灌注桩的材料消耗量可根据投标单位现场实际自行调整,请明确。
回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澄清内容:
一、本次澄清更新图纸 042-D01S-D0101(预应力管桩桩基说明),投标报价以本次澄清发出的图纸为准。
二、本次澄清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主要项目清单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以本次澄清发出的招标工
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三、深基坑支护图纸中 HPB235钢筋型号描述有误,应为 HPB300。
四、本项目施工期为雨季,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重点编制场地排水专项方案并及时组织施工,若
因排水不畅导致道路路基浸泡,后期路面开裂、塌陷、管道沉降等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此部分费
用。
五、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2)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其中专用条款优先于通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
(5)包定义、技术规格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的修改。
以下无内容。
招标人: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6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6月10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纪要(三)
工程名称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 6代柔性 AMOLED 生
产线项目桩基一标(主厂房桩基及环形道路)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因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做出调整,本工程发布时间为 2020年 06月 11日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有误,
故作废。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以 2020年 06月 17日重新发布的为准。
二、因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本工程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定于“2020年
06 月 17日下午 13时 30分”改为“2020 年 06月 24日上午 10:30分”,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的修改。
以下无内容。
招标人: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6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6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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