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李城商业中心(施工)

三李城商业中心(施工)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李城商业中心(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备案证明,厦门市企业投资备案证明集发展备案[2018]0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三李城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市三李城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龙东路和鱼孚路交叉口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 19965.69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619.8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7919.5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700.34 平方米。建筑高度 26.9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二层主要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主要为商业、汽车库及设备用房等;一至四层主要为商业、餐饮、影院及其配套;五层为商管用房、员工餐厅、影城办公等;屋面层为设备用房;本工程投资额约330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等。
1、土建工程
1.1包含土方回填工程(包括地下室外侧及顶部的土方回填等);
1.2包含地下室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装修(电梯厅、卫生间、商业内走道);简装(次主力店五、非餐饮店铺、设备用房等)、车库划线、标识导引、地下室防水、板撑、换撑梁、内支撑梁柱拆除及外运、支撑柱处地下室顶底板恢复、基坑内外排水、降水、灌水井回灌工程以及后期的处理恢复等;
1.3 包含上部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外墙装修、铝合金门窗、幕墙、采光顶、夜景、钢结构、室内隔墙、疏散楼梯、餐饮及其厨房(毛坯交付)、配电室基础、简装(包括但不限于次主力店一至四、大玩家、商管办公、员工食堂、非餐饮店铺、后勤通道、橱窗、慧云机房相关机房(含降噪)、影院内抹灰找平等);二次装修(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业内走道(装修到影院大厅门口、店铺门口)、门斗(含橱窗)、中庭、次中庭、电梯厅、服务台、卫生间(含连接通道)、早教、宝贝王、员工卫生间);标识导引系统、店招广告位、后期招商拆改、以及因工程或管理需要,发包人或发包人关联方临时指定的需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各种迎检、采访、活动、庆典等);因配合发包人、建设咨询单位、万达商管公司或关联方进行的各项额外专项检验、检测、测试、调试、验收、移交等费用,因配合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费(办理证照时须发包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由发包人承担),因各设备设施超期管养移交、设备设施保修期延长、配合发包人项目移交、从竣工验收至项目全部移交完成期间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等,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
1.4不含垫层和砖胎模及其以下工程(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等);
1.5建筑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含与市政道路连接的下沉广场、道路、入口、公交站及的士停靠站点的改造);室外挡墙、景观墙、室外景观、小品、绿化(含场地内种植土回填、造型整理、屋面绿化及改造)、地面铺装(含后期对绿化、铺地的改造)等工程。
1.6其余未说明均按图计算到位。
2、安装专业
2.1给排水工程
2.1.1一次供水管网从水表后计起,不含水表、表前阀门、水表箱、表前管道;二次供水按图计算到位;
2.1.2建筑物及室外的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污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等均按图计算到位。
2.2强电工程
2.2.1 10KV高压进线至配电室的高压电缆管线、配电室内变压器及高低压柜、开闭所引至变配电室的高压电缆、母线(槽)、配管、土方、手孔井由供电局施工,不属于本次承包范围内,但相应的预埋套管及其封堵、高压桥架、低压桥架、提供设备接地预留点、总等电位施工及开闭所、变配电室的进出防水套管、预留预埋等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2.2电气系统从变配电室的低压柜出线侧开始计算,局部涉及到的高压用电设备直接接至高压柜的管线由总包单位施工到位;
2.2.3充电桩系统中配电箱及进出线缆。
2.2.4其余未说明均按图计算到位。
2.3 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均按图计算到位。
2.4防排烟工程
2.4.1通风排烟系统和人防系统均按图计算到位;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80619.89㎡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80619.89㎡,单体建筑面积80619.89 ㎡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80619.89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81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533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壹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满足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①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且至少应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②业绩工程存在地下室与多个单体结构相连情形时,单体建筑面积可以按地下室(应为整体地下室)建筑面积和与其相连的上部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计算;③其他要求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若平台显示的实际面积为业绩工程总建筑面积时,评标委员会能够根据业绩工程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和前述要求推算出单体建筑面积,且推算出的单体建筑面积数额符合招标文件设置的指标要求的,视为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满足招标工程设置的面积指标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13 10:00:00 至 2020-07-23 10: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7-23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三李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

邮编: 361021

电子邮箱: ********0@qq.com

电话: 159*****138

传真: /

联系人:谢超凌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297号4楼之一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1@qq.com

电话: 153*****323

传真: /

联系人:温晓岚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三李城商业中心(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2020 年 07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现
修改为:“2020 年 07 月 17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关于技术负责人社保缴交,提供的社
保证明应自招标项目截标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交六个月及以上。
若在上述期间内,投标人存在因疫情防控,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无法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的,
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造成上述情况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并提
供该文件、通知的查询网址。
3、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
合评估法 A类)”-第 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2、‘类似工程业绩’应
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修
改为“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4、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
合评估法 A类)”-第 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
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
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
其业绩不计。”修改为“(3)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
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
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三李城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6 月 16 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06 月 1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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