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23座烟囱拆除工程

龙江镇23座烟囱拆除工程


采购单位:龙江县便民热线服务中心


龙江镇23座烟囱拆除工程

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HLJGM2020-072

致:齐齐哈尔恒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钰景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金水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镇23座烟囱拆除工程已由黑建函【2019】30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龙江县供热燃气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

2.2项目概况:主城区23座黑烟囱拆除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日期:2020年7月8日-2020年9月8日共62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7计划投资:*******.8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小班子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经理1人(土建专业);技术负责1人(土建专业);工长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1人(土建专业);安全员1人。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为邀请招标,不接受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受邀请企业在黑龙江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的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1本项目取消报名程序,请受邀请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招标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9:00;

地点: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于2020年6月17日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黑龙江建设网发布,在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供热燃气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囱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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