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碑洋桥新建工程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碑洋桥新建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碑洋桥新建工程 已由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以镇纪要[2020]1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碑洋桥新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6539.00 元;(暂列金额: 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依据政人综【2016】224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 人为福建省政和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依据南人综〔2019〕82号文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 标人应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1.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 法人资格;2.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3. 中标单位须执行南经信运行(2018)144号文及南建筑(2017)6号文,关于优先采 购地产名优工业品的规定;4.根据闽建〔2016〕5 号、闽建 建〔2017〕16号 文件 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 得参与本工程投标;5.凡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 无效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12 08:30:00至 2020-06-28 09:00:00 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06-28 09:0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6-12 08:30:00至2020-06-28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 ,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7@qq.com

电话: 139*****835 , 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政和县熊山街道朝阳路8号A3幢409-410 ,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7@qq.com

电话: 138*****472 ,传真:

联系人: 小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

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碑洋桥新建工程(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原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碑洋桥新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中上传的专用合同条款未能体现出履约担保金额,现以附件形式重新上传。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招标人:政和县镇前镇下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