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0年邢台市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0年邢台市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范围
该项目利用邢台分公司通信铁塔的高度优势和维护优势,建设监控平台系统一套,监控点位62个,其中新建点位49个,共享秸秆禁烧监控点位13个。项目采用“代建+部分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预算总金额319.5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系统代建服务” 包括: 为客户代购49台摄像机(含安装),中心平台、监控平台、移动执法终端。详见下表:
项目 | 分类 | 数量 |
前端摄像机 | 53倍远程黑光监控摄像球机(可见光有效视距2公里以上) | 49 |
中心平台 | 中心平台硬件及软件开发 | 1 |
监控中心 | 监控大屏、电脑及操作台 | 1 |
移动执法终端 | 移动执法终端 | 15 |
智能软件 | 基于国土一张图的自然资源智能监控平台软件 | 1 |
合计 | 279.52万元 |
2、技术服务包括:
项目 | 分类 | 数量 | 金额 |
技术服务 | 与国土一张图对接,提供数据更新及对接服务(1年4次) | 1 | 40万元 |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最高限价为319.52万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承包方式:代建(系统代建服务部分)+购买服务(技术服务)
维保期限:一年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所有设备及材料到货完成,20个自然日内完工交付,共30日。
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综合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为中选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2.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上述资质均不具备,则应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5供应商在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视频监控类集成项目(或相当于国土监控、秸秆禁烧、雪亮工程、智慧城市、森林防火、天网工程、河道监控、护路监控)业绩,且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视频监控类集成项目(或相当于国土监控、秸秆禁烧、雪亮工程、智慧城市、森林防火、天网工程、河道监控、护路监控)业绩累计金额至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总金额计算);
2.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2017年至今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争;
2.8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摄像头,后同)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否则参选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产品参加同一项目,其参选均无效;
2.9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合格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比选文件(本条不适用)
4.2发售电子比选文件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汇款+邮件发送材料,不接受现场文件获取。
4.2.3比选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4交费方式:公对公电汇(售出不退,其他方式暂不受理);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槐北路支行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银行行号:********6394
汇款备注: 1)必须写明“邢台智能平台”。
4.4购买文件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JPG或PDF;
2)介绍信,要求:原件扫描件,格式:JPG或PDF;
3)报名/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原件扫描件,格式:JPG或PDF;
4)报名/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EXCEL可编辑,格式:XLS;
5)购买文件费用缴纳凭证,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JPG或PDF;
6)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要求: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JPG或PDF;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JPG或PDF;
备注:报名资料命名格式要求“序号-单位全称-所需材料名称”,例如“1-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上述材料模板下载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HCZtragX(仅供下载,请勿删除或修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btxzb02@vip.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邢台智能平台+XXX公司相关材料”,获取文件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将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并于当天回复邮件确认,如当天未收到确认邮件须致电确认材料是否齐全。
4.5获取文件成功:以完整的电子版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电子版材料收到时间(收取邮箱载明到达时间)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4.6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应答资格,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上述资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不满足要求者招标代理公司有权不予以办理,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负。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月28日9时30分。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也可现场递交。
5.1.1邮寄方式递交:详见比选文件
5.1.2现场递交:
现场递交应答文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南楼2层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软件APP,远程实时参与模式开展,进行比选,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供应商须下载“腾讯会议”视频会议软件APP,确保应答截止时间前10分钟内正常登陆指定会议室, 操作流程详见比选文件。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五楼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先生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南楼2层西侧
邮编:050000
获取文件联系人:吴乐丹
电话:130*****868
项目联系人: 胡师达/宋盟盟
电子邮件:hbtxzb02@vip.163.com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招标
|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