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YD[GK]*******的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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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1875国内319.9599812.5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599812.5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599812.5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4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1完成所有抽检批次,并按要求出具完整、合法的抽检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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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完成所有抽检批次,并按要求出具完整、合法的抽检报告后进行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承检单位未按照约定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抽查检验信息的书面材料是,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情况扣减相应产品种类应付检验费的20%~50作为违约金。10.2承检单位未能按时提交抽检工作汇总和总结报告,事先又未经同意延期的,每延迟一天,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扣除相应产品种类应付检验费5%作为违约金。超过10天未能提交的,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拒付相应产品种类全部费用。10.3承检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抽样检验的纪律和规定。对抽样食品和被抽样人要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对抽检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情扣减应付检验费的50%~100%作为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许素珠联系方法:183*****549
联系方法:134*****23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厦门自贸区分行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7日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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