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电子屏与安装招标公告
彩色电子屏与安装招标公告
扬中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洲小学室外彩色电子屏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编号:扬教采2020-03号)
一、采购内容:扬中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洲小学室外彩色电子屏采购与安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扬中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洲小学室外彩色电子屏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采购概况、控制价:
1.概况:室外P4全彩防水LED显示屏,约10.14㎡。
2.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预算价为人民币13.8万元。
四、投标报名:
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者来前请先电话联系,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名。
五、评标入围: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
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六、评标入围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未中标者招标现场退还保证金)。
八、询价文件获取:
请供应商于2020年6月23日17:00前到扬中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洲小学总务处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下列主要资料参加报名: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自带U盘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其他
1. 本项目的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2.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有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
3.本项目的采购人在开标后,经评委评判,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4.投标人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主要付款方式
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从审计结束之日起计算,12个月后付至审计价的85%,24个月后付至审计价的95%,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且履约情况完全符合投标服务承诺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扬中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洲小学总务处(扬中市民主路76号)
2.报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扬中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洲小学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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