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产业研究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海洋产业研究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丰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采购项目
1.1项目名称: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
1.2项目编号:JYZB12086
1.3项目地点:大丰港经济区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00万元
1.6供货时间要求:2012年5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1.7质量要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采购内容: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内容包括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及辅助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含室内机与室外机之间的管道连接、保温、冷媒充注、配管配线、控制器安装、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室外机安装及之间的接线、室内机安装等)、调试、维修、售前、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为准。
1.9 招标人建议投标人选择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进行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2投标申请人须为本采购项目采购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的独立法人企业。
2.3如系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应该包括空调设备的销售及安装,并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
2.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2.5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3、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1、制造厂商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生产许可证;(7)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制造厂商为本次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5)制造厂商营业执照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6)制造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7)制造厂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8)制造厂商生产许可证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9)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10)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6时,下午2:30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汤明涛 联系电话:153*****388
联系地址: 大丰港经济区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镇 联系电话:152*****134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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