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城市管理局高空作业车二次招标公告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高空作业车二次招标公告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城市管理局高空作业车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黎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黎川县城市管理局高空作业车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编号:LCXZH(063)2012-X005
2、采购方式:询 价
3、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大作业 高度 | 最大作业 半径 | 工作 斗载荷 | 起吊 重量 | 乘员 人数 |
高空作业车 | 1辆 | 约18米 | 约9米 | 200kg | 2000kg | 2+3人 |
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4、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二、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2)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在售后服务期间出现的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解决故障。
三、报价保证金(肆仟元整)
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才有资格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保证金应在2012年4月9日下午17:00时前以公对公方式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汇入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确定成交单位后将无息退还给未成交单位。
收款单位: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88*****900*******
开户行:黎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询价标准和方法
询价人根据询价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货物性能、技术参数、价格等内容进行评审和比较后,择优选取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现场检验货物质量并确定成交人。
3、交货地点:黎川县城市管理局指定地点。
3.1本项目指定和未指定的所有硬件、软件、附件、配件、包装、运输、调试、服务、保修等全部费用乙方全部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内容及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应包括:(1)询价货物型号、报价表;(2)询价货物技术参数(应包含货物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响应商名称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所报型号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凭证、供应商情况表、最迟交货日期等)(4)货物彩图。[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项目名称。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上午9:30.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供应商可将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至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黎川县新晨花园二期7#楼一单元201)。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采购单位: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孔先生 联系电话:139*****298
代理机构: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 凡 电 话:159*****66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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