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项目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第一标段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Q********17402
工程名称 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项目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4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4月1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17402
江苏省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的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项目已经宿迁市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宿滨管发[2011]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城一支渠东侧、晓克路北侧。
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规模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的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133107平方米,投资约1.25亿元。
1.3工 期:150日历天/标段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5月-10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
a.主体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60%,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年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清(屋面防水款项五年内付清);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甲供材料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三 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土建、水电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一标段:D1-D71幢,建筑面积52647平方米;
第二标段:D72-D147幢,建筑面积52305平方米;
第三标段:D148-D182幢,建筑面积28155平方米;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三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并采用网上评标。具体评标细则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每标段申请人只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企业业绩、信誉: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第三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第三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注:国有投资证明需提供原招标人出具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项目负责人非经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不接受项目副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
4.5.7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 2012年1月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当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缴费原件为准。
4.5.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4.5.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4月11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800元/标段(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费100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报名以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费为准,逾时不再办理;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标后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9时00分,书面投标文件及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三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
联系人:闫昌富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D1幢4单元306室
联系人:张冀红
电话: ****-******** 138*****286
传真: ****-******** 邮编: 223800
E-mail:138*****286@126.com">138*****286@126.com jcec_zb@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2年4月5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17402
江苏省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的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项目已经宿迁市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宿滨管发[2011]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克先康居示范村土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城一支渠东侧、晓克路北侧。
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规模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的土建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133107平方米,投资约1.25亿元。
1.3工 期:150日历天/标段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5月-10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
a.主体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60%,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年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清(屋面防水款项五年内付清);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甲供材料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三 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土建、水电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一标段:D1-D71幢,建筑面积52647平方米;
第二标段:D72-D147幢,建筑面积52305平方米;
第三标段:D148-D182幢,建筑面积28155平方米;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三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并采用网上评标。具体评标细则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每标段申请人只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企业业绩、信誉: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第三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第三标段须具有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施工业绩;
注:国有投资证明需提供原招标人出具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项目负责人非经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不接受项目副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
4.5.7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 2012年1月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当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缴费原件为准。
4.5.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4.5.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4月11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800元/标段(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费100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报名以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费为准,逾时不再办理;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标后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9时00分,书面投标文件及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三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
联系人:闫昌富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D1幢4单元306室
联系人:张冀红
电话: ****-******** 138*****286
传真: ****-******** 邮编: 223800
E-mail:138*****286@126.com">138*****286@126.com jcec_zb@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2年4月5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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