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谷湖边改造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谷湖边改造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象山县东谷湖边改造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东谷湖边改造景观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中心城区

工程造价:约90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工程规模:改造园林景观1170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南路336号3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以招标文件明确为准。

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10日16:30时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①~④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20家时,则从中随机抽20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20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塔山路

邮 编:315700

联系人:陈海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南路336号3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朱文文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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