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新苑经济适用房(回迁楼)工程(BT)四次招标公告
滨河新苑经济适用房(回迁楼)工程(BT)四次招标公告
滨河新苑经济适用房(回迁楼)工程 (BT项目)四次
[ 招标单位:营口西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弘博工程]
招标代码:********120130 建筑工程|
1、滨河新苑经济适用房(回迁楼)工程 (BT项目)四次,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营口西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公开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机械、材料、劳务和服务。
3、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滨河新苑经济适用房(回迁楼)工程 (BT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7万平方米;共建14栋楼,其中:18层4栋、26层6栋、28层4栋,及小区附属配套公建。
(2)建设地点:新东海大街南、镜湖西路西。
(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2年5月1日——竣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
(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滨河新苑1#-8#楼住宅及附属配套工程;
二标段:滨河新苑9#-14#楼住宅、会所及附属配套工程。
本项目下的住宅、公建、配套设施及园林景观亮化及外网等工程的施工(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工程)。
本项目兼投兼中。注:每标段需分别拟派一名项目经理。
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或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有投融资能力的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IC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胜宏都市客栈二楼(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标段(现金、电汇)
单位名称:营口西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0 2329 8600 039
开 户 行:营口银行高新园区支行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4月27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9、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37乙)。
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西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西市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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