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招标项目编号:
zmsc-*******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邢发改招标124
开标时间:
2012-04-13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2012-04-06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项目,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勘察、设计。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招标代理资格;2. 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为6人;3.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4. 其他条件。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标准为: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汇源大酒店四楼五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比 选 人: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钢铁南路86号 邮 编:054001 联 系 人:吕永乐 电 话:****-******* 开户银行:邢台建设银行桥西支行 账 号:130*****208********8 2012年4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永乐
地址:
邢台市钢铁南路86号
邮编:
05400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zmsc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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