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2-04-06)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落实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可研方案及咨询评估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1.2.3工程范围:人工湖湖区及连接渠道需开挖约3.86Km2,建设湖堤约25Km;水闸四座,内循环泵站两座,湖区内循环管线约5.5Km;景观工程绿化面积约1.54Km;引水工程引水泵站一座,引水管线约13.5Km。
1.2.4规划用地文件: 。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2011]72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602000万元(含征地拆迁)。
1.2.8招标内容: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其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阶段的测量及勘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资源论证。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完成日期为2012年6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市萝岗区编研中心。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或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行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5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6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投标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hj.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年 月 日 至2012年 月 日。报名时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萝岗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十楼)报名。投标报名费 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请带原件备查。
1.5.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请带原件备查。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
1.6.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资源论证等专项工程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费用。
1.7.1工程可研编制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委《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及广州市萝岗区财政局穗开财建【2008】268号文规定计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参照工程可研编制收费计算;
可研阶段工程测量及勘察费用,投标时投标人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及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可允许的精度范围内自行估算工程量。可研阶段工程测量及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穗开财建[2008]268号计算。
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费、水资源论证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穗开财建[2008]268号计算,下浮率不低于20%;
工程可研编制费、可研阶段工程测量及勘察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及水资源论证费合计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480万元。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7.2 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对投标设计不作补偿,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3 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
1.8 工期
1.8.1 咨询工期: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中标人应在咨询合同签订后 60 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稿,招标人给出初稿修改意见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到咨询评估意见后20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1.8.2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咨询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自行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1.10.2地址:广州开发区青年路17号南塔三楼
1.10.3电话号码:020-********
1.10.4传真号码:***-********
1.10.5电子邮箱:********@126.com">SLK********@126.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 510095 广州市淘金华侨花园内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1.11.3电话号码:***-********
1.11.4传真号码:***-********
1.11.5电子邮箱:83492175@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730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 ***-********
1.12.4传真号码: ***-********
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行政中心凯达楼B栋五楼B516室
1.13.3电话(手机)号码: ***-********
1.13.4传真号码:
1.13.5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名称: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纪委(监察局)
1.14.1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经济开发区志诚大道管理大楼八楼840室
1.14.2电话(手机)号码:***-********
1.14.3传真号码:***-********
1.14.4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1.14.5网址:http://www.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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