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路局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路局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公路局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工交[2009]116号、佛发改工交[2010]149号、佛市计工交字[2004]45号(原佛山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佛山市公路局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共包括G321国道K18+300~K32+600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第S04合同段)、佛山市顺德段G325国道龙洲路口立交工程及省道S273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高明黄象至版村段)第四标段的路面改造及大修工程,其中:
①G321国道K18+300~K32+600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第S04合同段):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路线整体走向为由东向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改造,设计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共设置涵洞4道,主辅路进出口3对。本次招标的路线分为三小段:第一段K22+920~K25+037.967,路线长2117.967米;第二段K28+350~K29+800,路线长1450米;第三段K31+950~K32+600,路线长650米。结合科研需要,本标段G321国道沥青路面作为科研项目的试验段,沥青混凝土面层除SBS改性沥青混合料外均采用UM天然沥青改性混合料(即在普通重交沥青中根据沥青混凝土的级配类型添加8%~15%的UM天然沥青改性剂)施工。主要工程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及大修工程,部分路基加宽改造。
②佛山市顺德段G325国道龙洲路口立交工程:为G325国道与龙洲路的信号灯控制的十字平交的快速化改造(修建G325地道),改建长度0.885km。G325国道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功能,主路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总宽65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渠化平交口一处(含路基及路面)。
③省道S273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高明黄象至版村段)第四标段:省道S273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楼镇荔枝园村西侧,终点位于鹤山市双合镇双合中学前,与鹤山市境内省道S273线相接。S273省道为平原微丘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采用双向选择四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5.5米。本次招标的为高明黄象至版村段第四标段,里程为K0+000~K8+300。主要工程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
本项目只设一个监理合同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公路局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暂定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 1 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 9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 4 月,计划完工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监理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或暂停本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6 日 14时 至 2012 年 4 月 13 日11时3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下同)报名窗口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办事处(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公路局
地 址:佛山市卫国路41号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何军英、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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