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平岭信用社营业综合楼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平岭信用社营业综合楼招标公告
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平岭信用社营业综合楼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平岭信用社营业综合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太平岭信用社营业综合楼项目立项的函庄发改金审【2011】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太平岭乡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12米 层数: 三层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98 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范围 。
2.5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项目经理证三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报名其他条件 资质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诚信库中查询到)。 3、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网上可查询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缴纳凭证、类似工程业绩有效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在官方网站可查询到)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现场审查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6 日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 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2 年 4 月 6 日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房屋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缴纳凭证、类似工程业绩有效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在官方网站可查询到)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现场审查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在 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庄河市红岩路402号)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二段98号地址: 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邮编: 116400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于洪涛联 系 人: 赵雯雯
电 话: ****-********、189*****696电 话: ****-********
传 真:传 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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