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招标公告
中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招标公告
霍山县中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霍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霍山县中医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霍山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霍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霍山县中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进口品牌)
3、采购数量:1台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必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同时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固定的生产及经营场所、供货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本项目产品生产或销售资质;
(五)投标品牌的产品在安徽省范围内用户不少于3家;
(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
6、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27日—2012年3月30日止。现报名时间顺延至2012年4月10日上午11:30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注: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行业需要);
(4)经销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合订成册)
报名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霍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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