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20】3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湖南兴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2.2工程地点: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其中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脱盐水站系统1套(含余热发电项目所需的容量和接口)、110t/h锅炉系统1套(含烟气脱硫、脱硝系统)、30MW汽轮机组1套、35MW发电机组1套、循环冷却水站1座等主要设备及配套的供、送电系统、仪表自控系统,整个系统的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运行交钥匙工程以及相应系统管网、道路、绿化工程等。
2.4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1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占2%,采购费占56%,建筑施工(安装)占36%,其他费用占6%。
2.5工期要求:项目绝对工期要求2021年1月31日并网发电,不接受工期偏离。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须同时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有压力管道GD(GCD)设计许可证的企业。本项目采用EPC模式,以设计方为总承包方,采购的设备方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和能力,其他相关附属工程招标可按照招标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进行选择。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热能工程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专业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须可在网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网站及密码),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司法机关;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7业绩要求:近10年(2010年以来)在全国完成过类似发电
项目的设计或总承包。
3.8付款方式要求:本项目付款方式不接受偏离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请从2020年06 月 17日起至2020年 06月2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报价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报价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600元/份(在开标当日收取)。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名: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投标人自愿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选择采取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也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银行名单中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银行
帐号: 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hengyang.gov.cn )点击 “ 保证金生成(保函投保) ” 菜单,选择所投的项目标段(包),点击 “ 生成保证金子账户 ” 按钮进入页面,自主选择一家银行,并点击 “ 生成保证金子账户 ” 按钮,获取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注意:每次每个标段帐号随机生成)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注明项目标段,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厂内
联系电话: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1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兴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今朝大厦21楼
联系人:洪先生电话:136*****885邮箱:********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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