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普园猪场设备更新提升招标公告
庄普园猪场设备更新提升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庄普园猪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宁中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2011年现代化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北京庄普园猪场设备更新提升项目已由北京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庄普园猪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庄普园猪场,委托北京宁中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申请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村。
2.2建设规模:饲养管理设备、环境控制设备、消毒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采购安装、猪舍配套改造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4. 具有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3.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经销授权书。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3.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2年04月09 日—2012年04月13 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129号报名。
5.资审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宁中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129号
邮 编:1011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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