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投地产融创九宸府(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一)

关于“交投地产融创九宸府(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一)


关于“交投地产融创九宸府(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交投地产融创九宸府(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的澄清修改,如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一、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14万㎡,总建筑面积约24.94万㎡。其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61万㎡【含住宅面积约9.69万㎡,地下室面积约2.57万㎡,裙楼商业面积约0.35万㎡】”修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14万㎡,总建筑面积约24.94万㎡。其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61万㎡【含住宅面积约9.69万㎡,地下室面积约2.57万㎡,裙楼商业面积约0.35万㎡】。建筑高度最大约53.4米,最大跨度约14.8米。”。

二、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业绩要求的考核期修改为:“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

三、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计量支付专业工程师( 1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造价员相关证书证书。”修改为:“计量支付专业工程师( 1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四、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内容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五、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本工程项目建设不提供预付款”修改为:“12.2.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本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支付预付款。”

六、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内容:“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方式,以每栋楼为单位(一栋楼有多单元的以单元为单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资料齐全为付款依据。”修改为:“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方式,以每栋楼为单位(一栋楼有多单元的以单元为单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资料齐全为付款依据。”

其他不变

招标人:广西南宁市和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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