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JZZB2020-46:大姚县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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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5512.doc&file_name=%d5%d0%b1%ea%b9%ab%b8%e6(6.17%a3%a9.doc"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6.17).doc



大姚县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采购 招标公告







2020-06-17

2020-06-18至2020-06-24

YNJZZB2020-46

大姚县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采购

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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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大姚县金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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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京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室

139*****11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括城乡规划(编制)服务或可研(编制)服务。省外企业具有《入滇信息登记证》。

6、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的数量:编制《大姚县西河及小南河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1项。项目实施及交付时间:于2020年8月20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审查通过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审查。项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服务期限: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效率:于2020年8月20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审查通过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评审。(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评审通过。(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需组织优势力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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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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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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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8:00:00
2020-06-24 18:00:00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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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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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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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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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实施方案 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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