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院内通用物资定点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2021—2022年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院内通用物资定点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我院通用物资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现进入市场调查阶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进行院内邀请论证(谈判)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类。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2022年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院内通用物资定点供货资格

2、项目编号:FSZYYHQCG********03

3、合同期: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项目预算控制价:合同期内固定单价

5、定点供货资格供应商数量:1家

6、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 6月28日止。
2、报名时需提交的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4)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备注:①不能截图,必须完整打印;②公示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邀请函发布日期之后)

(8)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9)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供应商书面承诺,采购方核实)。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及许可经营附页的复印件(原件备核)。

(11)佛山市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复印件(原件备查)。

(12)如有则提交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业绩(格式见附件6)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最多提供5份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其他合同备查)。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报名交资料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8日17:00截止。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2、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自编10号楼二楼采购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57)********传真:(0757)********

4、电子邮箱:********70@qq.com">********70@qq.com

5、联系人:陈小姐

佛山市中医院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用户需求书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年计划
采购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备注

1

次氯酸钠

10%

KG

73720

1.078

具体送货时间、送货量根据采购人通知。

一、 产品需求清单

备注:

1.本项目为2021-2022年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院内通用物资定点供货资格,供货范围为污水处理剂—次氯酸钠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清单货物;以实际采购量为准,计划采购量仅供参考。

2.本报价为合同期内不变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费用已包含产品购置、运送、包装、税金等一切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3.报价表纸质版(附件7),随采购谈判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4.请严格按照附件清单报价,更改序号、物资名称、单位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

5.单价报价不能高于最高单价限价,若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单。

6.“计划采购量”为一年采购量约数,预测依据为2019年、2020年采购量。

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指标:有效氯≥10%,游离碱0.1-1.0%,铁含量≤0.01%,铅含量≤0.001%,砷含量≤0.0001%。

2.货物到院后,需通过医院现有管道灌注入至指定容器。

三、商务要求

1. 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2.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订单后,三天内交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送货时间;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符合采购方要求的货物如数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情况外,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供应商应告知采购方并征得采购方同意。

3. 采购方在验收货品时,如发现货品的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接到书面异议后1天内处理并函复。

4. 个别品种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补的,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

5. 供应商如出现响应时间/供货不及时、质量不合格、违反商品退换货规定的,或被采购方使用科室投诉经查属实的;将予以记录,并按300元/次进行质量扣罚并在结算当月货款中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6. 供应商需提供送货人员姓名及照片交医院备案,送货人员应佩戴工作证且不得随意更换。

7. 为不影响工作及避免日后争议,送货单应与货同行,即时签收,过后不补。

8. 在医院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供应商负责。

9. 按采购方要求派1-2位有相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了解采购方需求并进行业务跟进。

10.送货工具、卸货工具、送货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1.价格要求:

11.1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11.2订货数量=灌注实际数量(重量)=液面高度差×容器横截面面积×密度(密度为1.24)

11.3 项目结算金额=订货数量×单价。

12.结算方式

12.1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

12.2医院收到供应商收货凭证和有效等额发票后,60日内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供应商。

12.3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12.4发票和送货单严格按所列商品名称、规格、单价填列。

13.交货地点

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到佛山市中医院指定地点,并通过已有管道灌注入指定容器。

14.对于运输车辆的要求

次氯酸钠是第八类危险品,要求运输的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运输单位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15.对于运输人员的要求

每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配备一名司机、一名押运员,司机需取得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取得危货押运员证。

附件2

佛山市中医院后勤管理科采购项目

报名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E-mail: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报名文件目录

序号

投标资料

页码

审核情况(√)

备注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3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

法人代表证明书

5

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法人授权书

7

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

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供应商书面承诺,采购方核实)。

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及许可经营附页的复印件(原件备核)。

10

佛山市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如有则提交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业绩(格式见附件6)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最多提供5份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其他合同备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佛山市中医院: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联系手机:,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单位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5:

法人授权书

佛山市中医院: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姓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代表,参与贵方的采购项目,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联系手机电话:

授权生效日期:年月日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6:

拟提供的业绩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

1、同类业绩需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的,视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无用户。

附件7

拟投产品报价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计划
采购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单价

小计
(元)

备注

1

次氯

酸钠

10%

KG

73720

1.078

具体送货时间、送货量根据采购人通知。

技术指标:有效氯≥10%,游离碱0.1-1.0%,铁含量≤0.01%,铅含量≤0.001%,铅砷含量≤0.0001%。

※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请严格按照附件清单报价,更改序号、物资名称、单位的报价单为无效报价单。

※单价报价不能高于最高单价限价,若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单。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查 物资定点 次氯酸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