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片区戍边公寓住房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南片区戍边公寓住房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南片区戍边公寓住房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SCGTCG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南片区戍边公寓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移民后【2020】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建设规模:新建公寓住房88套,总建筑面积7947平方米。公寓楼建筑面积7718平方米,地上11层;附属楼建筑面积229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1层。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地上机动车停车位、膜结构停车棚、路面硬化、绿化、围墙、室外箱变、路灯、室外管网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英雄路13号;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不含冬季停工期)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 项目编号:XZ-SCGTCGZB-*******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海拔3000米以上类似建筑工程 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8 日至2020年 6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 6 月 18 日至2020年 6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9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按照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并且投标人需对本通知作出承诺,应招标人需要,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承诺函签字,无论中标与否,所有参与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都需提供纸质版到招标人处,如有投标单位现场不愿意签字承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8.6信誉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无任何不良记录,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中国、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8.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8.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人民币,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收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9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10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未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侧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采购办
电话:****-*******
招标代理: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73*****955









2020年 6 月 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 公寓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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