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智能平面移动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宜昌市财政局智能平面移动机械立体停车库项目(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投标人提问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及回复:
1、招标文件P95页主要技术要求里关于停车库尺寸:长≤26.94米、宽≤12.92米、高≤15.5米;停车位数量≥96个;机械停车层数:地上7层。提问:贵方能否放宽招标文件里规定的长宽高,我方能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械停车形式、层数及停车位数量来自行设计?
答:否,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尺寸范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
2、招标文件P96页停车设备主要技术及功能参数一览表里旋转平移机构、搬运器、提升系统、出入口门数量均为4套。提问:关于停车设备主要技术及功能参数一览表里的旋转平移机构、搬运器、提升系统、出入口门数量均为4套,我方理解为停车设备要求为4套。请问能否在保证停车库设计及运行合理的情况下,我方适当减少停车设备套数是否可行?
答: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P35页:焊接及喷涂要求“喷涂采用砂除锈+喷锌+烤漆工艺,制造商在生产车间拥有喷锌工艺线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上传喷锌设备车间、烤漆设备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问:我司采用的是抛丸除锈+热镀锌工艺,在室外防腐效果要好于喷锌工艺,广泛用于各室外钢结构工程。请问采用热镀锌工艺,上传热镀锌设备车间照片及热镀锌工艺流程图,是否可以得分?
答: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1、将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将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根据监管部门备案意见,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取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企业信用”评分项。
4、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智能平面移动立体停车库项目业绩,停车层数在5层及以上且停车位数在90个及以上的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上传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5、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维保单位”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维保单位且该维保单位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立体车库维保经验的得3分。(上传维保单位营业执照、立体车库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维保单位维保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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