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中县双河镇中心学校资中县双河镇石家冲小学教师宿舍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中县双河镇中心学校资中县双河镇石家冲小学教师宿舍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中县双河镇中心学校资中县双河镇石家冲小学教师宿舍维修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公告发布时间2020-06-17 19:55
采购人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资中县双河镇中心学校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资中县双河镇圣义街393号,联系方式:曹先生,0832-5243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眺洲路258号天和新城9号楼第一层2号,联系方式:邓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邓先生,电话:****-*******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注: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关投标人公章(鲜章)。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8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4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邮箱获取********11@qq.com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眺洲路258号天和新城9号楼第一层2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眺洲路258号天和新城9号楼第一层2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06-29 09: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0-06-29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眺洲路258号天和新城9号楼第一层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29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眺洲路258号天和新城9号楼第一层2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不缴纳
预算金额(元) 490000
采购品目名称 房屋修缮
行业划分 E4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一、技术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学校校舍840平方米。2、工程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及可能涉及的新增、变更等全部内容。二、商务要求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本项目工期为3个月,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完成所有约定工作。2、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工程完成80%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0%,竣工验收合格无息退还100%。(实行现金、保函或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担保。现金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或退还)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场时预付合同总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剩余部分为质量保证金。3)质量保证金:收取工程结算总额的3%,(实行现金、保函或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担保。现金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或退还)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将一次性无息退还。 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1)本项目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3)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4)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顺延。(5)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验收标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供应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一式5份。4、质保和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2年。(2)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承诺免费维护期内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应在4个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并安排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加固 宿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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