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YTXZFCGDL-JZ-2020-1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一包段)1440元/只240L铁质垃圾桶(与7吨垃圾收集车配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二包段)16960元/辆电动专用巡检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三包段)1205000元/辆7吨垃圾收集车(与240L铁质垃圾桶配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委托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证明均可),开标时未携带的按废标处理;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5、第三包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垃圾收集车的准确车型并在工信部网站核准有效;必须经国家工信部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车辆技术参数外形结构与公告车型的一致;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 6、在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售后服务机构要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还需提供租赁许可证);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20-06-18至2020-06-22 20:00:00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本招标(采购)公告附件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在符合本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本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200/份(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24 12:0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八、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24 12:00:00

九、谈判地址: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一包段)20000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02100电汇、转账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名已转账;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9: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2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二包段)20000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02100电汇、转账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名已转账;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9: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3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三包段)20000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02100电汇、转账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名已转账;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9: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和田本地以外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0年6月21日之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报备赴和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景苑小区1号楼1单元1703室

2、采购人名称: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梁杰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于田县文化路3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单晓宝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于田县文化北路6号

附件信息:

********285/20206/9a86b4a4-9eb1-4562-bfaf-0191cf538a24">于田县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定稿.docx

20.7 KB

********285/20206/80df7d47-080e-40bd-826a-9bfb5b61003b">第一包段-垃圾桶(采购(竞争性谈判).doc

4.2 M

********285/20206/fdd83ed3-a9ce-4106-ab13-e58b261f2881">第二包段-巡检车(采购(竞争性谈判).doc

4.2 M

********285/20206/34d1bd1f-d3b8-43c9-833c-ad637b2156c9">第三包段-拉圾车(采购(竞争性谈判).doc

4.3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收集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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