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驳7月燃油二招标公告

轮驳7月燃油二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轮驳7月燃油项目二
采购项目编号: G****************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经营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0-06-17 11:1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17楼
联系人: 尹环
手机号: 中国+86 139*****368
联系电话(座机):
邮箱: yinhuan@cmhk.com
联合采购人:
代办机构名称: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办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17楼
代办机构联系人:
尹环
手机号:
中国+86 139*****368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轮驳7月燃油项目二
标段(包)编号: G****************001001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否
询问截止时间: 2020-06-22 07: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0-06-22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6-22 11:00:00
评审开始时间: 2020-06-22 11:00:00
明细信息
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 材质 证书 数量 单位 备注 品牌/原产地 交货期
柴油 0# 600 吨
轮驳7月燃油项目二
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大连港轮驳公司
2020年06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一、 总则 5
二、 采购文件 5
三、 采购响应文件 6
四、 评审 10
五、 合同的授予 11
六、 付款方式 13
七、 附则 13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书 16
第四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20
一、 报价函格式 20
二、 分项报价表格式 22
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3
四、 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格式 25
五、 技术及服务方案响应资料格式 26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采购人拟采购【大连港轮驳公司7月燃油项目二】(以下简称“项目”,请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写并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连港轮驳公司7月燃油项目二】
1.2 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1.3 采购服务内容【为大连港轮驳公司提供0号600吨车用柴油(Ⅵ)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19147-2016),含硫量符合国家现行环保规定。】
1.4 采购服务期限:【预计2020年7月1日加油,截止时间7月18日24:00整,第一次盘点结算;7月31日24:00整,第二次盘点结算】
1.5 采购服务地点:【大连中山区大港港区,瓦房店市长兴岛港区,大连旅顺港区,大连庄河港区】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加油单位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为沿海港口国有企业提供油品服务经验五年以上。同时应具有船供和车供的能力。从2014年1月1日起至此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5项为沿海港口国有企业提供船供油或车供油相关业绩。【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介绍,并提供相关船供油、车供油相关服务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信誉要求:
①在三年内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供应商的将被拒绝;【提供相应说明函,格式自拟】
②被列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gysku/cxglList)被处罚供应商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提供相应说明函,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所供燃油要求是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生产的油品。【提供所供柴油来源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 采购文件获取
3.1 注册
3.1.1 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采购报价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如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须按照要求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供应商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用户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指引。若供应商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2 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商局集团非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xjcg.dzzb.ciesco.com.cn/),参与项目。
3.2 采购文件获取
3.2.1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告上的时间为准),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https://dzzb.ciesco.com.cn/),登录后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3.2.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时[00]分(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告上的时间为准)。
3.2.3 采购人答复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时[00]分(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告上的时间为准)。
4.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4.1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09]时[00]分(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告上的时间为准)。
4.2 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第3.1款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采购响应文件上传至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
5. 重要提示
5.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采购响应书未满足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供应商有义务在询价活动期间浏览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询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 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
单位名称:大连港轮驳公司
单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
采购人代表:孙东方
联系方式:135*****786
日期:2020年06月1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定义
1.1 采购人: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1.3 供应商:指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1.4 成交人:指经本采购文件规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5 日期:指公历日。
1.6 时间:指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时间。
1.7 合同:指由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 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第2条要求。
3. 合格的服务
3.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3.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3.3 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人明确的标准。
3.4 凡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均视作认同本次采购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评审方式等)。
3.5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4. 询价相关费用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书;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6.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逾期则视为接受采购文件所有内容。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于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澄清文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公布,澄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
6.2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6.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采购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 采购响应文件
7. 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报价人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询价事项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7.2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8.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8.1 采购响应文件主要包括报价函、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技术及服务方案响应材料。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采购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9.1 采购响应文件应按照第8.1款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但供应商在询价中形成的补充响应文件除外。
9.2 供应商必须对其采购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人,其采购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3 供应商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修改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
9.4 其他:询价公告中的“近一年”具体指2019年,“近三年”具体指2017年1月1日至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
10. 询价报价
10.1 服务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文件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就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报价,少报无效。
10.2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容涉及的全部费用进行报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0.2.1 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及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的人工费用、差旅费、食宿费、交通和通讯费、快递服务和复制费、翻译费、第三方软件使用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各项境内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不可预见风险费用;
10.2.2 项目服务费用不因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国家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策的变化或货价涨跌、人工成本上涨、通货膨胀、市场变化等原因而调整]。
10.2.3 第26条规定须支付的成交服务费。
10.2.4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
10.2.5 [ ]其他费用:[]。
10.3 成交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0.4 [ ]其他:。
11. 报价有效期
11.1 采购响应文件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如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须加盖采购人公章)递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询价保证金(如有)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报价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采购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询价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 询价保证金
12.1 [√]本采购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询价保证金,本文件第12.2款至第12.5款不适用;
[ ]供应商需提供金额为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必须[]年[]月[]日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保证金账户(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操作缴纳保证金时,每次缴费对应的收款账号不同,请勿使用以前保存过的固定收款账号来缴费,因收款账号输入错误等操作引起的用户资金损失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用户指南-《供应商——投标平台操作指引》。收款凭证扫描件导入报价文件采购相应文件对应目录,并上传到投标平台的保证金选项中。
12.2 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如因为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有权没收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拒绝。
12.4 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按照本文件第11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后或发出《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第2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12.5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2.5.1 供应商拒绝按本文件内容修改报价的;
12.5.2 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撤回其采购响应文件的;
12.5.3 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的;
12.5.4 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12.5.5 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平台服务相关费用;
12.5.6 供应商串通报价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
12.5.7 供应商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12.5.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3. 采购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 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13.2 采购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采购响应文件中。
13.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修改外,采购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期
14.1 采购人可按本文件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4.2 到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接收的采购响应文件少于3家的,采购人将有权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4.3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供应商应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上传采购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首次使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的,应合理安排时间上传文件,避免因不熟悉操作程序而影响文件上传。
15. 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为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评审期间按评审小组的要求外,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采购响应文件内容。
15.3 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采购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如有)将被没收。
四、 评审
16. 响应文件开启
16.1 采购人按本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 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6.2.1 询价保证金(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16.2.2 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报价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供应商。
16.3 询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16.3.1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
16.3.2 询价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16.3.3 询价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没有授权代表签字的;
16.3.4 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16.3.5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6.3.6 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6.3.7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6.3.8 询价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16.3.9 评审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16.3.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6.4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文件要求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采购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宣读。
16.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7. 评审过程的保密
17.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2 从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采购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17.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评审的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材料。
18. 评审原则
18.1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18.1.1 采购人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8.1.2 当供应商报价相同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一家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18.1.3 第一名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名成交候选人取得成交人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授予合同。依次类推。当成交候选人都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18.2 本次项目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少于[1]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 合同的授予
19.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按评审小组得出的评审结果,在评审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直接(或按采购人规章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依法确定成交人,并授予合同。
20. 接受和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报价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1. 采购结果公示及中选通知书
21.1 中选人确定后,将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中选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 《中选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3 中选人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后十五日内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22. 履约保证金
22.1 [√]供应商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本文件第22.2款至第22.5款不适用;
[ ]供应商需提供中选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2 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询价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等方式。
22.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22.3.1 中选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2.3.2 中选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2.4 如果中选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选决定,并没收其询价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选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2.5 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中选人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
23. 合同的签订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文件第23.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资格,询价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 付款方式
24. 付款方式
24.1 [ ]预先一次性付款
[ ]部分预付款( %)+节点款项
[]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付款
[√]其他:验收合格后 (35) 工作日内付款,如我公司有汇票,可以使用汇票结算。供应商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 附则
25. 质疑及其处理
25.1 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5.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报价过程、成交结果因采购人或相关人员违法行为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商局集团招投标中心提出质疑。
26. 供应商应遵守以下合规条款
26.1 反商业贿赂:不得为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商业贿赂,不对采购人及其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物品及就业机会等,同时禁止给予采购人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
26.2 配合采购人的合规检查和审计:理解并接受采购人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同意配合合规检查与审计,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采购人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26.3 严格约束员工及供应商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承诺严格要求供应商的员工遵守合规承诺条款,若供应商员工及供应商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即视为供应商违反。
26.4 责任承担:如果供应商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采购人将有权立即单方终止供应商投标资格或合同,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27. 平台服务相关费用
27.1 成交服务费数额或计算方式:
27.1.1 [ ]人民币[1000]元。
27.1.2 [√]根据成交价的0.2%计取。
27.1.3 [ ]根据成交价的0.2%计取。(注:如同时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时)
27.2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
27.2.1 [ ]采购人同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直接结算支付,供应商无需考虑;
27.2.2 [√]中选人支付成交服务费,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须以网银转账、电汇方式支付给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缴纳完成后,中选人需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网,并在费用管理-缴纳服务费中选择到对应中选的项目,上传缴纳成交服务费的凭据,经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网授予《中选通知书》。供应商应在报价中统一考虑并包含需支付的成交服务费。收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
银行账户:***************
28. 其他
28.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报价,并对报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8.2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以及与其他的供应商恶意串通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28.3 本采购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采购人,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供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侵权的法律责任。
28.4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范围
(一)供油协议期: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具体加油时间由我公司根据综合情况指定。如果上级单位采购文件规定修改,产生本协议不符合上级单位规定的情况,本协议可以立即无条件终止。
(二)燃油质量要求:
1、保证所交付的油品符合0号、-10号、﹣20号车用柴油(Ⅵ)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19147-2016),含硫量符合国家现行环保规定。如果合同期内国家环保规定标准提高,乙方应及时提供满足新标准的国标柴油。
2、所供燃油要求是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生产的国标柴油。
3、所供燃油油样要在现场加油过程中取得,双方在油样标识上签字确认。
(三)燃油数量要求:
1、在本协议期限内,实际供油数量会因船舶作业量与采购文件中计划采购的数量不一致,以实际供油数量为准。
2、在本协议期限内,轮驳公司项目联络人将用油需求提前2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供油公司,供油公司应及时以传真形式回复确认并应按照通知的数量及时供油。
3、油款结算用量统计以轮驳公司提供的计量设备显示的油品数量为准(计量设备检测证书由轮驳公司提供给供油公司),以供油公司计量设备数据作为参考。双方指定人员对每次加油的数量和所加油品的型号签字确认。(按国家标准柴油比重0.85计算)
4、轮驳公司有权对供油设备(船、车)的结构、舱室、管线等进行检查核实。
(四)价格要求:
1、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所供柴油价格在国家统一指导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按至少700元/吨的标准进行让利,结算价格以每次供油申请日期时的国家统一指导零售价格至少让利700元/吨(按合同实际让利价格计算)后的价格结算。
2、如遇国家燃油政策调整(比如放开成品油定价机制、燃油国标调整)等情况,协议价格可以重新协商确定。
3、油品零售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价格为准,供油方应当及时提供价格变化的信息给授油方。
4、对长兴岛,旅顺,庄河港区加油地点所加油品结算价格按协议价格提升100元/吨。
(五)供油地点:
大港、长兴岛、恒力石化、旅顺、庄河港区。
(六)供油方式:
1、船供或车供,到达指定地点,安装我公司流量计和玻璃管后按我公司燃油加装规定进行加装,如遇船舶作业需等船回港后加装。
2、如需进行加油车过磅计量时需按我公司要求进行过磅计量。
(七)现场要求:
按照我公司加油管理规定进行加装,服从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加油安全。
(八)其他要求:
要保证24小时为公司供油,满足船舶随时用油需求。
(九)供油方责任:
1、供油方需提供给授油方相应的经营资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船舶相关作业单位信誉等级证书。
2、供油方全面负责理顺协调加油职能部门(海事局等)的关系,满足其要求,以保证加油业务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有供油方负责。
3、供油方应按授油方预先通知的用油数量及时供油,因供油方油源不足造成供油不及时,供油方应承担授油方相应经济损失。
4、供油方负责办理海事加油申请、燃料装舱单、油样的提取和保存,并负责起草港内加油作业安全协议。
5、在加油全过程中,若因供油方过错出现任何问题由供油方负责,且因此给授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油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供油方交付的油品质量经国家权威质检机构鉴定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柴油标准,授油方有权拒付当次供油油款且供油方须缴纳当次所供油品货款等额的罚金,供油方还须赔偿授油方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同时供需关系立即终止。
2、供油方如未能按协议的约定按时供油,每逾期一日,应向授油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周,授油方有权据此解除与供油方的供需协议。
3、授油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授油方应向供油方支付欠付货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供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二、服务要求
供油方负责提供油品质量证明。需为每条船提供:1、燃油检测报告;2、供油凭证;3、安全检查表;4、标准专用油样瓶并填写编号并签字。
三、其他要求
1、供油公司需提供给相应的经营资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服务港口经验五年以上。同时具有船供和车供的能力。
2、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油公司全面负责理顺协调港口进港和加油职能部门(海事局等)的关系,满足其要求,以保证加油业务的顺利进行。
4、因供油公司油源不足造成供油不及时,应承担轮驳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5、供油公司负责办理海事加油申请、燃料装舱单、油样的提取和保存,并负责起草港内加油作业安全协议。
6.满足采购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现场供应安全条件、要求等。
7.在加油全过程中,若因供油公司过错出现任何问题,且因此给轮驳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加油公司承担。
8、车辆具有大窑湾、大连湾、长兴岛港口进港许可证。
9、疫情期间,应满足大连市要求的本地车本地人员的条件。
10、要求每台车配备自带驳油泵,满足不同潮位加油需求。
11、保证每天全时段供油要求,满足船舶随时用油需求。
第四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报价函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1. 根据贵公司编号[]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购文件,我公司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公司[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 我公司已经详细研究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件(如果有),对项目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采购文件的条款及要求,并承诺我公司本次报价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 我公司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的费用为[],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
4. 本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询价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5. 我公司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和日期之后,询价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则询价保证金(如有)将被贵公司没收。
6. 我公司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公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 我公司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公司可能收到的询价响应文件。
8. 一旦我公司成为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该要求,将按贵司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9. 保证在本项目询价过程中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提供虚假资料,不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不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按贵司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10. 我公司声明出具本报价函之日起前三年内,与贵公司不存在任何纠纷,如有隐瞒或造假,我公司同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无效、取消中选资格等)。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 分项报价表格式
一、报价总表
序号 燃油型号 数量(吨) 单价 金额 备注
1 0号 265 长兴岛
2 0号 300 大港
3 0号 15 旅顺
4 0号 20 庄河
合计 0号 600
说明:
1、实际供油数量会因船舶作业量与采购文件中计划采购的数量不一致,以实际供油数量为准。
2、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所供柴油价格在国家统一指导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按至少700元/吨的标准进行让利,结算价格以每次供油申请日期时的国家统一指导零售价格至少让利700元/吨(按合同实际让利价格计算)后的价格结算。
3、如遇国家燃油政策调整(比如放开成品油定价机制、燃油国标调整)等情况,协议价格可以重新协商确定。
4、油品零售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价格为准,供油方应当及时提供价格变化的信息给授油方。
5、供应商应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对长兴岛,旅顺,庄河港区加油地点所加油品结算价格,采购单位会按协议价格提升100元/吨。
二、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可根据总表内容展开说明,若无可不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盖章):
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年龄:[ ]职务:[ ],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 应 商: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采购项目报价相关活动,授权范围如下:
1. 签署我公司的采购响应文件及与报价活动有关的其他相关文件;
2. 参加答疑会、澄清等与报价有关的活动;
3. 递交、领取报价活动期间的相关文件资料、通知函件;
4. 参加合同谈判,代为签署合同。
代理人上述行为及处理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 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格式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加油单位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为沿海港口国有企业提供油品服务经验五年以上。同时应具有船供和车供的能力。从2014年1月1日起至此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5项为沿海港口国有企业提供船供油或车供油相关业绩。【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介绍,并提供相关船供油、车供油相关服务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信誉要求:
①在三年内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供应商的将被拒绝;【提供相应说明函,格式自拟】
②被列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gysku/cxglList)被处罚供应商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提供相应说明函,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所供燃油要求是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生产的油品。【提供所供柴油来源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五、 技术及服务方案响应资料格式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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