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采购和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采购和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2020]0025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机动
车尾气遥感采购和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20]0020,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受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委托,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采购和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2020]0025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采购和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项目招标金额为*******.00元。其中:第一包: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控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00元;第二包:手持式五组分汽车尾气分析仪和透射式烟度计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二个标包。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所采购内容涉及到的相关运输搬运安装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通过。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核查内容:
(1)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过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商业道德,业绩和履约情况良好。近期无不良影响或犯罪记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借用他人公司名义投标中标者,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对供应商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文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春城花园一号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报名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上报名成功未到现场获取文件或现场获取文件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属报名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与光华路交汇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501室)。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付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
3、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曙光大街
联系方式:133*****399
邮箱:hljws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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