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十条明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臭氧制备及投加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十条明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臭氧制备及投加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Z-ZB2020-33
1. 招标条件
北十条明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臭氧制备及投加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长泓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北十条明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臭氧制备及投加系统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4 采购预算额: 672.6万元
2.5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特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空气压缩机 | 流量:12m3/min ,压力:0.7MPa,功率78kW | 套 | 2 | 臭氧制备间 | 1用1备配套手动阀 |
2 | 压缩空气储罐 | 3.0m3/0.8MPa,16MnR | 台 | 1 | 臭氧制备间 | |
3 | 冷冻干燥机 | Q=12Nm3 /min,N=4.5kW | 台 | 2 | 臭氧制备间 | 空压机内置 |
4 | 吸附干燥机 | Q=12Nm3 /min,N=0.2kW | 台 | 2 | 臭氧制备间 | 1用1备配套手动阀 |
5 | 冷却水系统 | 台 | 2 | 臭氧制备间 | 配套微量排气阀、安全阀、手动阀、止回阀 | |
6 | 板式换热器 | 换热功率400kw | 台 | 1 | 臭氧制备间 | |
7 | 循环水泵 | 流量:75m3/h,H=25m, 功率:11kw | 台 | 2 | 臭氧制备间 | 1用1备 |
8 | 臭氧发生器 | 流量:7.18kg /h,功率153kw | 台 | 3 | 臭氧制备间 | 配套减压阀、气动开关阀、气动调节阀、安全阀、手动蝶阀等(进口) |
9 | 蝶阀 | DN65 PN=1.0MPa | 个 | 4 | 臭氧制备间 | |
10 | 过滤器组 | 配套,DN50 | 套 | 2 | 臭氧制备间 | 与空气压缩机配套 |
11 | 油水分离器 | 配套, DN50 | 套 | 2 | 臭氧制备间 | 与空气压缩机配套 |
12 | 电动调节阀 | DN40 | 个 | 2 | 臭氧接触池 | 厂家配套(进口) |
13 | 手动阀门及压力表 | 套 | 6 | 臭氧接触池 | 厂家配套 | |
14 | 尾气破坏装置 | Q=8.2kg/h,N=11.5kW | 台 | 4 | 臭氧接触池 | 三用一备(进口) |
15 | 除雾器 | 个 | 2 | 臭氧接触池 | 与尾气破坏装置配套(进口) | |
16 | 曝气器 | DN150,钛板+316L不锈钢 | 只 | 160 | 臭氧接触池 | 进口 |
17 | 水封井 | DN800 | 个 | 8 | 臭氧接触池 | 进口 |
18 | 臭氧分配投加系统 | 台 | 2 | 臭氧接触池 | 进口 |
备注:不包括控制系统及安装调试,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图纸。
2.6 供货时间:2020年8月15日--2020年8月31日
2.7付款方式:全额垫资,验收合格付至40%,审计后付至90%,质保金10%,质保期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近二年(2018年-2019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二年(2018-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要求:
(1)拥有20年(含2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投标人应提供臭氧发生器制造商生产制造历史证明,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该臭氧发生器品牌产品在中国应用的业绩证明资料。至少1个中国国内工程业绩,其放电管在设备投产后连续运行10年以上放电管未损坏或未更换,并提供相关证明。
(3)在中国应至少具备3个污水工程的设备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在中国应具有至少5个市政项目,单台臭氧发生器产量大于3kg/h,并且已成功投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设备制造厂家在中国大陆必须有常驻的专业售后服务点和零部件供应,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型设备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的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3.7 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报关单。
3.8 投标人需要代理商或制造商的正规授权、臭氧发生器制造商应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须提供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及OHSAS18001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6 月 18 日至2020年 6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6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个月即可)、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代理商或制造商的正规授权原件及复印件、臭氧发生器制造商应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须提供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及OHSAS18001证书。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良好截图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13日9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东行30米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4.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泓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温州街与营口路交汇
联系人人:杨工
电 话:136*****3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东行30米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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