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盈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
采购文件编号:YKZB -2020-0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 | 请参考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分二个包,第一包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技术咨询服务等经营范围;第二包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技术咨询服务等经营范围; 4、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二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需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 5、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其它资料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以上资料报名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1区C座05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盈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1区C座0501室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153*****525
采购单位名称:呼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8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郝勇 联系电话:18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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