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龙扣车场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新宝龙扣车场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 新宝龙扣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新宝龙扣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含道路运政、水路运政、道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交通工程建设监督、公共汽电车、出租小汽车、轨道交通、铁路、民航服务市场监管和邮政行业协调监管等)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为做好深圳市非法营运整治、新宝龙扣车场和坑梓扣车场的管理工作,保障深圳市交通综合执法暂扣车辆的安全停放和保管,招标方于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了新宝龙扣车场管理服务项目,2018年、2019年续签了管理服务合同,于2020年7月19日到期。现选聘具有相关交通执法类项目运营管理及丰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验的专业公司,对我支队新宝龙扣车场和坑梓扣车场实施专业化、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对交通综合执法暂扣车辆进行保管,并组织实施防控非法营运当事人的闹访、抢夺等事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物业服务注册供应商。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03-01027、PLAN-****-********03-01028场地租赁1.0
*******.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一)暂扣车辆的交付、验收及放行

1.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扣车场或指定地点接收暂扣车辆,并填写《涉案物品移交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清单内容包括交付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查扣原因、其他附属物品的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涉案物品移交登记表》的填写应与车辆交付同时进行,两者时间不一致的,以《涉案物品移交登记表》日期为准。车辆保管时间从车辆交付投标人之日起算,截止于车辆从投标人扣车场提出。

2.投标人在收到上述车辆及其附属物品后,在双方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将车辆停放特定位置,并对接收的所有物品的状况进行检查拍照,照片要求采取45度方位从车辆四方拍摄,并从车内后座拍摄中控台。

3.投标人应将以上信息及时录入电脑,建立专门的车辆保管台帐和车辆资料电子档案。

4.投标人和采购人双方按照车辆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就投标人放行车辆的手续制定专门的规定,放行手续不全的,投标人不得放行,否则车辆视为灭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扣车场管理

1.扣车场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具体的管理规程报招标方核准后开展管理工作。

2.管理制度应包括:

(1)扣车场日常管理制度

(2)扣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3)扣车场职责分工管理制度

(4)车辆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5)车辆保管信息保密制度

3.按照招标方要求使用统一的管理系统对进出场的暂扣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等。

(三)扣车场保险

对扣车场及其停放的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

1.投保险种为: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包括以下范围:

(1)他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机动车辆损坏;

(2)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碰撞、空中物体坠落造成的机动车辆损坏;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满二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2.投保时间:1年。

3.投保的金额:每个车位不少于5万元。

4.车辆出现盗损情况致使损失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中标方承担补足责任。

(四)扣车场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确认的工作制度做好场地的清洁、保养、维修、消防、防抢、防盗等工作,确保车辆的停放安全。

2.中标方不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将车辆转移至第三方车场进行保管。

3.中标方对交付的车辆及其附属物品负有安全保证义务

4.中标方不得任意停止保管服务。如需暂停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招标方,征得招标方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中标方应维护停车场设备的良好运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

6.中标方应每周将车辆放行情况及时汇报,在每月双方约定的特定时间向招标方汇总通报所停车辆的存放动态。

7.中标方负责所扣车辆的保管,防止车辆发生被人刮碰、偷盗、拆卸及盗取零部件等损害车辆的情况,确保车辆提取时与扣车时状况一致。

8.车辆停放在扣车场期间,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车辆或供他人使用车辆,不得出借、出租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或车主收取任何费用。

9.严禁中标方私自放行、调换车辆。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核查放行手续,确保车辆的放行安全。如中标方未按规定程序放行车辆造成车辆丢失,或私下调换车辆的,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中标方对车辆保管期间,因中标方过错,导致停放的车辆侵害第三人权益的,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11.如果车辆在扣车场内被阻挡导致无法放行,由中标方负责转移车辆,保证车辆能够顺利从扣车场提出。

12.中标方在履行保管交付车辆义务时获得的所有信息不得提供给第三人。

13.中标方对其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按保密制度进行管理。

14.因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信息泄露的,招标方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五)项目相关事项

1.中标方对车辆保管期间,车辆灭失、损坏和被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以登记的车况依法确定。

2.中标方没有履行检查确认义务,私自放行停放车辆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项目的保管费用,并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方不按约定时间履行车辆登记、每周和月度报告的,招标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改正的,每迟延一日,承担该月度支付费用5%的违约金。迟延10日以上的,违约金基数累加计算,迟延违约金费率按10%计算。

4.中标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招标方有权督促中标方履行。经两次警告后,中标方依然不履行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付服务费,要求中标方承担截止合同终止之日所有服务20%的违约金和所有的损失。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为:1.项目经理,2.安全主管,3.事务员,4.保安员,5.清洁工,6.机电工共设置6个岗位。

(二)项目各岗位人员配置.

1、项目总人数不低于17人。

2、岗位人数配置: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岗位数量

班次

人员数量

1

管理

团队

项目经理

全面统筹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1

行政班

1

2

安全主管

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含消防安全、车辆停放安全、以及治安安全等扣车场场地安全工作。

1

行政班

1

3

事务员

负责做好项目内部管理工作,审核各类报表,督促各类培训工作实施。

1

行政班

1

4

秩序

维护

保安员

包含门岗、巡逻岗及监控室值班岗3个岗位,负责场内治安、交通以及消防安全巡查及管理。

3

三班

11

5

6

环境

维护

清洁工

负责红线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

2

行政班

2

7

机电

维修

机电工

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

行政班

1

合计

17

(三)人员配置承诺

1、投标人承诺24小时内撤换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物业管理人员;

3、中标人承诺为所有选派到本项目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工伤等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

4、中标人承诺保证员工工资福利的实际收入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

5、中标人承诺对员工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且男性员工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员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中标人承诺每月提前一周提交下月排班表到监管部门备案。

7、中标人承诺每月提交人员出勤汇总表。

8、中标人承诺提交人员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

(四)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承诺。

1、中标人未按承诺要求配齐项目服务人员,招标方有权按缺少人员数每人每月扣减4800元,在当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扣减;

2、中标人未按承诺要求对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换人报备的,招标方有权按人员数每人每月扣减4800元,在当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扣减;

3、中标人未按承诺要求1个工作日内对公共设施维护,包括:照明、公共厕所、道路、停车位、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维护,监控系统日常维护等日常维护等维护工作,招标方有权在当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扣减服务费预算内的维护费20%的费用;

4、中标人未按承诺要求组织开展防盗、反恐防恐、消防等应急演练情况报招标方备案,招标方有权在当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扣减服务费预算内的应急演练费用;

5、中标人未按承诺要求进行消杀、垃圾清运、清洗材料、场地清洗、化粪池疏通、下水道疏通、杂草清理等工作,招标方有权在当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扣减服务费预算内的环境卫生费50%的费用;

6、中标人没有履行车辆进场检查确认义务或车辆放行工作不规范导致丢失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且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返还招标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中标人不按约定时间履行车辆登记、月度报告的,招标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改正的,每迟延一日,中标人承担该月度支付费用1%的违约金。迟延30日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剩余费用,中标人应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8、中标人未按承诺要求巡查扣车场及车辆情况,招标方有权在当季度结算服务费中扣减20%的费用。

商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位置及面积

位置及概况:

本次招标物业服务的对象:1、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新宝龙扣车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坑社区,面积共25600平方米。2、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坑梓扣车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宝红路,面积约1000平方米。

项目特点:本项目为交通综合执法中查扣的涉嫌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的临时存放点,项目安全管理难度大。存在车辆进出安全、车辆存放安全、消防安全以及防范车主闹访或采取强制手段非法抢夺被扣车辆等多项重要安全风险,对管理单位的综合安全管理能力及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及保障能力要求较高。

(二)委托管理期限

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一年。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重要说明:本项目因土租赁问题有可能提前结束。如果本项目提前结束,将只支付实际管理天数的服务费用,即支付费用为中标价格/365*实际管理天数。

二、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按照深圳市财政支付程序按季度支付,凭中标供应商完税发票,由招标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三、投标报价

(一)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企业的利润及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二)服务费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费用,包括: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2.行政费用、办公经费等;

3.建筑物维护费;

4.公共设施维护费,包括: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维护,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扣车场相关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5.公共设备维护费,包括消防设备、安保设备维护;

6.环境卫生费,包括消杀费、垃圾清运费、清洗材料费、场地清洗费、化粪池疏通、下水道疏通等费用;

7.水电费(场内水电成本);

8.除草费;

9.固定资产折旧费

10.停车场管理责任险、公共责任保险费;

11.应急演练费用;

12.不可预见费;

13.企业利润;

14.法定税费;

15.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16.其它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9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0%,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且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

(四)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六)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七)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八)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四、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二)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三)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针对服务需求分析、服务定位、服务内容、服务优势、管理措施等要点进行项目运行整体设想和策划;

2.实施方案必须包括项目的总体规划、人员配置、车辆出入及停放规划和安全管理方案;

3.要求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

(二)评分依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分;评价为良得8分;评价为中得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6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详细阐述本项目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2.根据项目重难点,详细阐述对应的应对措施;

3.提出初步的研究思路及解决方案;

4.向招标方提出项目实施的具体建议。

(二)评分依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6分;评价为良得4分;评价为中得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7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详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2.详细阐述车辆进场、放行及停放保管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

(二)评分依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7分;评价为良得5分;评价为中得3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提供项目服务负责人信息与联系方式;

2.给出明确的服务年限;

3.详细阐述服务制度与响应时间;

4.详细阐述项目服务内容。

(二)评分依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4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优;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良;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中。

(二)评分依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

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4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

相关认证情况[周1]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1、投标人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有效的(截止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及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

投标人同类

项目业绩情况

3

专家打分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具有1个副省级(或以上)城市范围内,管理面积不少于2万平米,合同期限大于或等于1年的执法类扣车场管理项目且履约评价为优或良的得3分;

2、具有1个副省级(或以上)城市范围内,管理面积少于2万平米,合同期限大于或等于1年的执法类扣车场管理项目且履约评价为优或良的得2分数

以上得分不累加,最高得分为3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上述项目开展时间必须在近3年以内(即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专家打分

(一) 评分内容:

1.管理的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2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上述奖项获得时间必须在近3年以内(即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 项目负责人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 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范围内执法类扣车场项目(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2万平米,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管理经验的得2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上述项目开展时间必须在近3年以内(即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项目团队成员需17人以上,否则此项不得分。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

1、配置安全主管1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3)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范围内执法类扣车场项目(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2万平米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管理经验的得2分;

以上内容累加计分。

2、配置事务员1名

(1)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三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师职称的得1分;

(2)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范围内执法类扣车场项目(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2万平米,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管理经验的得2分;

以上内容累加计分。

3、配置机电工1名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的得2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上述项目开展时间必须在近3年以内(即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扣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3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投入1辆5座(或以上)粤B牌照的机动车辆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2

专家打分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疫情防控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疫情防控

重点企业

3

专家打分

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2

稳岗企业

2

专家打分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备注: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5

诚信情况

7

1

市财政局

诚信管理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投标人新增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在此项内重复设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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