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8日13: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17日12:00至2020年06月23日19: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508室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399
采购单位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00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源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99
附件:
附件1********16EB38AAE48355E32CE846"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doc

一、招标项目编号:HY2020-0616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1240*******设计提升与制作形象牌、全景图、导览图、停车场标识、导向标识、公共信息标识、温馨提示标识、休息设施、科普牌等,共计1240块。(包括设计、制作、运输、装卸、安装、检测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伴随服务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标识、标牌工程规划设计制作相关经营范围);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18至2020-06-24 19:30:00

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留存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8 16:30:00

七、投标地址:新疆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4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0-07-08 16:30:00

九、开标地址:新疆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4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100000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26427电汇或网银转账投标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0387、开户行账号:****************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3、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399

地址: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源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187*****002

地址: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阜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范国成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235/20206/aaa0e469-185c-4f31-842c-53429e226cae" ignore="1">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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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标识标牌 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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