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基于BIM与GIS的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技术研究项目SDKY1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黑龙江基于BIM与GIS的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技术研究项目SDKY1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8,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基于BIM与GIS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商:(,中标金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基于BIM与GIS的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

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绥大项目”)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369号)文件批准建设。基于BIM与GIS的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绥大项目为依托,费用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绥大项目路线起点接鹤哈高速绥化东互通,与绥北高速交叉后向西北延伸跨越呼兰河,经望奎南,向西跨越通肯河,经青冈北、安达南,与大广高速交叉后接大庆市红岗区东干线与杏四路交叉口而终,路线全长184.762Km,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吉星岗连接线、燎原连接线、万宝山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

2.2.1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技术研究项目,开发BIM+GIS管理平台,实现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过程标准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实现项目立体化展示和管理信息的可视化查询、监控、审核、审批等综合信息管理功能。

2.2.2计量支付软件的开发与相关软件的结合。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SDKY1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课题名称

主要研发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SDKY1

基于BIM与GIS的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

技术研究

1.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管理核心要素分析;

2.不同阶段BIM数字化建模路径及精度等级标准研究;

3.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属性及加载;

4.公路全寿命周期业务场景融合分析;

5.基于GIS的数字化重构平台开发与交互应用设计;

6.计量支付软件的开发与相关软件的结合应用。

690

2.4研发成果与期限

2.4.1本项目计划研发期限:2020年7月~2022年9月。

2.4.2各项研发成果时限:

(1)2020年7月~2020年8月,完成计量支付软件的开发和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管理核心要素分析及不同阶段BIM数字化建模路径及精度等级标准研究;

(2)2020年8月~2020年10月,完成绥大项目全线主体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机电)、房建等附属设施工程基础设施数字化建模,并交付使用;

(3)2020年9月~2020年12月,完成全寿命周期数字化重构属性及加载;

(4)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完成基于GIS的数字化重构平台开发与交互应用设计及使用;

(5)2022年1月~2022年9月,撰写论文3~5篇、申报企业或地方标准1~2项、软著1项及完成本项目课题研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包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技术开发、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6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公路行业BIM技术服务项目。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全国信息化工程师项目证书。

3.1.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近三年(2017年6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0时00分至2020年6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现场纸质开标。

5.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PDF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1.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9时00分(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转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之一。②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5.3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完成后随即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当线上远程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开标现场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绥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12楼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陆女士

电 话:****-********138*****898

传 真:****-********

电子邮箱:********@163.com

网 址:http://www.hljxczb.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电 话:****-********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技术建议书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研发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10分

业绩:1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即有效评标价)按①②③的规定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①当有效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当有效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5家且≤10家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③当有效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

建议书

45分

对项目的理解

及总体设计思路

5分

①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较全面、内容较充分,得3~4分(含4分);

②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全面、内容充分,有新意,得4~5分(不包含4分)。

技术方案

20分

①技术方案较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12~16分(含16分);

②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性强,得16~20分(不包含16分)。

工作计划及成果

5分

①工作计划较为合理、研究成果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得3~4分(含4分);

②工作计划合理、研究成果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得4~5分(不包含4分)。

过程服务程序

和保障措施

10分

①过程服务程序和保障措施的内容全面性、可行性,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得6~8分(含8分);

②过程服务程序和保障措施的内容全面性、可行性,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得8~10分(不包含8分)。

对本项目的

合理化建议

5分

①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4分(含4分);

②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性强,得4~5分(不包含4分)。

2.2.4(2)

主要人员

10分

项目负责人

10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②每提供1个公路行业BIM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3,E2=0.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15分

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公路行业BIM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5年6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完成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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