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WZZC2020-G2-30007-GSTX)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梧审批河〔2019〕10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0〕13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并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招标人为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为1.32km,堤防轴线总长1.3206km,新建堤防1.3206km,其中防洪土堤1140m,桩号为Y0+000~4+140;扶壁式防洪墙180.60m,桩号为Y1+140~Y1+320.60。主要建设内容为:桩号Y0+000.00~Y1+320.60,其中Y0+000.00~Y1+140.00段为土堤段;Y1+140.00~Y1+320.60段为扶壁堤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藤县和平镇。

2.3 项目名称: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

2.4 招标编号:WZZC2020-G2-30007-GSTX

2.5 主要工期要求: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总工期365日历天(指自设计开始之日起到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期间的工期)。勘察设计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20年8月1日(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开工时间预计为2020年9月1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预计为2021 年7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节点工期:①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合格及满足施工所需的技施图纸,并在提交技施图纸后7日内组织入场施工;②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项目主体工程 施工;③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的建设内容进行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勘测)设计全过程服务。

②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建设。

2.7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级)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级)资质以及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级)资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三年亏损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注册资金(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在近5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内有承担过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等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

(2)投标人在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完成过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等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另一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t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③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

(6)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 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 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 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3.6 其他要求

3.6.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3、4、5月或4、5、6的参保缴费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为网上免费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水利局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072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8. 发布公告2020-6-18

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721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

地 址:藤县藤州镇绣江路9号

邮 编:543300

联系人:李晓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藤州镇东山一街21号

邮 编:543300

联系人: 林滟青

电 话:****-*******

电子信箱:********40@qq.com

监督部门:梧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0206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防洪治理 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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