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招标公告

电视机招标公告

电视机HXZX-2012-W-X-015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HXZX-2012-W-X-015号
受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郭巷派出所的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电视机”在国内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采购范围:包括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电视机
基本参数:
产品定位:高清电视机
液晶面板:X-GEN超晶面板
最佳观看距离:1.8~2.5米
图像参数:
支持格式:720p(高清)
接收制式:PAL/NTSC/SECAM
音效参数:
输出功率:7.5W×2
立体声:立体环绕
功能参数:
智能背光调节:支持背光调节 纠错
电视接口;
HDMI接口:1*HDMI
其他接口:2×视频输入端子
4×音频输入端子
2×Y,Pb,Pr分量视频输入端子
1×音频输出端子
1×PC输入
电力规格:
产品功耗:89W 纠错
其他参数:
机身尺寸:含底座: 793×262×579mm
不含底座: 793×90×529mm
机身重量:含底座: 9.6kg
不含底座: 8.6kg纠错纠错纠错纠错
5台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响应单位必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2、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三包服务质保,整机1年及以上质保、液晶屏和数字信号处理板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的服务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12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确定成交日起3日内完成安装交付。
三、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3、所投产品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6、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7、报价表(格式):
采购单元号: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四、综合说明:
1、本次报价一次报定,成交后不作调整。报价中包含上述货物、人工、配件、安装、调试、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运杂、装卸、包装、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须对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后,凭以下单据由甲方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全额付清货款。
(1)、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2)、合格销售发票。
(3)、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5、成交原则: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且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报价,则由该报价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6、交货时间:采购方要求成交通知发出后3日内。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9、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2年04月12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苑街21号商务楼三楼苏苑饭店内(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10、2012年 04月12日下午14:00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会议室(201)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如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11、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赵工、黄工
1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13、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郭巷派出所
联系电话:137*****849联系人:顾先生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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