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办案、办公交互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办案、办公交互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办案、办公交互平台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行政区域清苑县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8日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19日11:10至2020年06月28日11:1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00
开标地点清苑区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桂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清苑区新华路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保定市军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秀兰城市绿洲底商102号门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办案、办公交互平台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田桂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采购人地址:清苑区新华路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保定市军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秀兰城市绿洲底商102号门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6-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苑区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有与项目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同一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允许分(子)公司参与投标活动,并出具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授权,分(子)公司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7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四)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拟定);(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 (六)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法定的其它条件。(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本项目建设的智能交互办案办公平台必须能够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系统软件进行对接,为确保所投产品满足此需求,投标人自行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系统软件开发厂商进行对接测试,并提供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系统软件开发厂商出具的对接证明(加盖此厂商公章),不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

标签: 交互 办公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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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军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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