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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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0-AL-07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0-AL-07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0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010 第10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010 第10包: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招标活动;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所投设备只能投标一种品牌;
9A类点钞机设备和人民币清分机设备投标商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14号)中的《银行现钞处理设备冠字号码查询数据格式(试行)》要求设备具备冠字号码数据记录存储和传输的相关技术的证明材料;
10A类点钞机设备投标商必须有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按照《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标准》(GB16999-2010)出具的A类人民币点钞机《检验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6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日 期:2020年6月18日

招标编号:2020-AL-075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

采购内容:龙江银行运营机具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

第1包:票据鉴别仪: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2包:复点机: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3包:电子回单柜: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4包:捆钞机: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5包:排队机: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6包:纸币清分机: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7包:身份证鉴别仪: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8包:柜员不锈钢款车: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9包:扎把机: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第10包:装订机:服务年限3年;入围2家。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年

2、资金性质:自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招标活动;

3.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所投设备只能投标一种品牌;

3.9 A类点钞机设备和人民币清分机设备投标商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14号)中的《银行现钞处理设备冠字号码查询数据格式(试行)》要求设备具备冠字号码数据记录存储和传输的相关技术的证明材料;

3.10A类点钞机设备投标商必须有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按照《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标准》(GB16999-2010)出具的A类人民币点钞机《检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 6月 18日 9时 00分至2020年 6月 25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月 7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7、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

    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aolong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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