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区路灯完善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汕头保税区路灯完善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85 | 工程编号 | ****************01 |
工程名称 | 汕头保税区路灯完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保投[2019]7号 | ||
招标人 | 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肖先生、马小姐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保税区 | ||
建设规模 | 对保税区现有路网无照明设施路段新建路灯,共计14路段,道路总长共9420米,新建路灯共356套,具体包含:E7(N1至N3)约340米,新建路灯20套;E4(广达大道至N3)约560米,新建路灯34套;E10(N1至N3)约360米,新建路灯22套;支路E2(N2至N3)约190米,新建路灯5套;E3(广达大道至N3)约520米,新建路灯14套;E6(N1至N3)约340米,新建路灯10套;E8(N1至N3)约340米,新建路灯10套;E9(N1至N3)约340米,新建路灯10套;E11(E1至E4)约610米,新建路灯17套;E12(N1至N3)约390米,新建路灯16套;E14(N1至N3)约360米,新建路灯14套;E15(N1至N2)约170米,新建路灯6套;N1(E6至E13)约1900米,新建路灯69套;N3(E2至E14)约3000米,新建路灯109套。项目概算总投资1040.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7.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4.17万元,预备费58.92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政府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汕头保税区路灯完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4.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 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 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 3 到 20 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 20 家、少于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 50 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办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保税区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6-18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6-23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6-30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7-22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7-22 1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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