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信用担保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8日16: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18日08:30至2020年06月28日16: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08:30
开标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孙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卉 ****-********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禹晗孙波****-********
附件:
附件1********11F4A47D" target="_blank">a-投标报名表.doc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20-04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孙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联系方式:万卉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禹晗孙波****-********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确定1家阶段性担保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括: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定条件: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按期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注:1.截至2020年07月0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8:30至2020年06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等,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注: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选择网上报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后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邮件发送成功后须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报名成功。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

(1)新型肺炎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前须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备案,便于后续包裹签收。

(2)投标人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

(3)邮寄包裹签收:邮寄包裹的签收时间视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邮寄,以确保包裹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邮寄包裹显示签收后,投标单位务必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核实包裹签收情况,以免包裹丢失等事件发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担保服务 公积金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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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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