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2-04-10)
1、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12]51号 、江发改投资[2012]52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1)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33000平方米,建安费约6000万元。(2)资金来源:自筹解决。(3)招标范围: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图纸)、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防雷、节能、无障碍、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竣工图)等内容。设计总工期为45 日历天。(4)工程建设地点:江门市滨江大道西侧、潮连大桥北侧地段。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方案补偿费:依据评标结果排序第1名(即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不予补偿;给予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补偿人民币贰万元整。给予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补偿人民币壹万元整。排序第4名及以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均不予补偿。
5、申请人于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堤西路88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预约电话:****-*******,钟先生)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资料。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后,于 2012年5月25日上午10时30分以前送至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的提交)及办理人身份证。
招标人: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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